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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利埃斯对世界的影响和贡献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阿利埃斯的童年理论开启了儿童研究的历史,带领了探讨儿童历史的风潮,对学界影响巨大。最为极端继承阿利埃斯的观点的是美国历史学家劳埃德·德莫斯,他认为在过去的社会中不仅没有童年的概念,而且儿童还被成人残忍对待。受阿利埃斯影响,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也采用了社会建构的儿童观。与阿利埃斯的心态史不同的是,波兹曼认为童年的形成是科技变迁的产物,强调了童年历史的物质基础。

阿利埃斯对世界的影响和贡献

阿利埃斯的童年理论开启了儿童研究的历史,带领了探讨儿童历史的风潮,对学界影响巨大。视儿童为一种观念的儿童建构论,颠覆了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童年”是人生自然而然的生物性阶段的印象。儿童不过是19世纪后的“发明”,在此之前,孩子生活在黑暗的历史中,无人关注他们的脆弱和敏感,制度上也欠缺特别保护。这种“进步”的儿童历史观成为20世纪70年代的主流史观,也开启了儿童研究的新典范。

自19世纪以来,儿童研究主要集中于心理学、精神病学和教育领域社会学和历史学很少提及儿童。而受传统实证科学的影响,心理学将儿童视为生物性和社会性的不成熟阶段,而成人则是一个完整、成熟、理性的个体,这种二分论、阶层化的思考逻辑,使对儿童的解读陷入单一、片面的模式。在社会学领域,“因古典社会学社群的父权倾向,儿童一开始就被排除在社会学领域之外”[32],有社会学家甚至断言“在社会学领域,研究儿童的人是不会出名的”[33]

阿利埃斯的著作于1962年在美国翻译出版之后,受到社会学界和心理学界的极大推崇,“所有的社会学家翻阅这本书就像在翻阅圣经[34],它颠覆了读者天经地义的儿童观念,童年并不是顺乎自然在每个社会每个人身上经历过,而是一种文化建构的产物,这是一种反启蒙式的反省,甚至被与他的书中主题相去甚远的女权主义所借鉴。[35]对于学者来说,也宣告了儿童研究的新领域。许多历史学家开始投入到儿童“发现”的历史研究中。20世纪70年代,以约翰·狄默思(John Demos)、爱德华·肖特(Edward Shorter)、劳埃德·德莫斯(Lloyd DeMause)、尼尔·波兹曼为代表的学者延续了阿利埃斯的研究假设,探讨童年观念的产生。

约翰·狄默思的代表作《小联邦——普利茅斯的家庭生活》(A little commonwealth——Family Life in Plymouth Colony)研究17世纪30年代美国普利茅斯地区清教徒的家庭生活,他认同阿利埃斯的观点,认为当时的普利茅斯没有所谓的童年概念。清教徒创始者没有将儿童视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反而视为缩小版的成人,“男孩是爸爸的模型,而女孩是妈妈的模型”[36]

爱德华·肖特在《现 家庭的形成》(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Family)一书中支持阿利埃斯的看法,认为成人对孩童的态度从传统到现代有很大改变。他比较18世纪的母亲和20世纪的母亲,认为母亲并非天生就和幼儿联系在一起。在18世纪,母亲对待儿童是冷漠的,忽略儿童的哭泣、粗暴对待、用绑带限制行动、交给不熟练的奶妈照顾等,由此导致婴幼儿死亡率的持续攀高。儿童不是18世纪母亲生活里的重心,不具有特殊性,也不具备优先性。从18世纪中叶开始,富裕人口的心态产生变化,儿童逐渐被认为是女性和家庭生活的核心,养育方法也产生变迁:女性开始喂食母乳,自己照料幼儿,在此过程中,也了解到儿童是独立的实体,需要爱、保护和个别的照料。现代核心家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以儿童为中心的教养,儿童不会再被父母虐待,因而现代西方童年的形成与母职的历史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肖特甚至认为“好妈妈是现代化的发明”[37]

最为极端继承阿利埃斯的观点的是美国历史学家劳埃德·德莫斯,他认为在过去的社会中不仅没有童年的概念,而且儿童还被成人残忍对待。在德莫斯的笔下,儿童的历史简直就是一部苦难史。在其代表作《童年史》(The History of Childhood)中开篇即说“儿童的历史是一场恶梦,我们只是刚刚开始从恶梦中醒来。越是追溯历史,就能发现儿童受到的关爱越少。而且儿童越有可能遭到虐杀、毒打、恐吓,还有受到性虐待”[38]。在德莫斯组织编写的《儿童史季刊》发刊词中再次表示,越是回溯历史,就越能发现与今天的儿童不一样的普通儿童。《儿童史季刊》在问世后的头几年里,发表了不少意在说明历史上的儿童惨遭不幸的文章。尤其是关于弃婴、弑婴的论题,意在证实德莫斯对西方儿童史的整体估计。威廉·兰格指出,自古代以来,弃婴、弑婴的行为在欧洲一直普遍存在。16、17世纪以后,教会主要担负处理这类问题的责任。18世纪时,欧洲的一些城市里建起了育婴堂,但收效不大。直到19世纪的最后25年和20世纪,弑婴的事情才开始减少。[39]

作为20世纪70年代的儿童史研究的主要取向,约翰·狄默思、爱德华·肖特和劳埃德·德莫斯均继承阿利埃斯的理论,认为过去社会没有儿童的观念,并且相对于阿利埃斯,更强调历史上的儿童的悲惨命运,以及儿童历史的变迁带来儿童命运的根本性改善。(www.xing528.com)

受阿利埃斯影响,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也采用了社会建构的儿童观。在其所著《童年的消逝》(1982年)一书中,作者阐述了“童年”的产生、发展以及日益走向消逝的过程。作者认为童年并非是人的一个自然阶段,而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文化忘却自己需要再生繁衍都是不可能想象的。但是,没有儿童这样一个社会概念,文化却完全可能生存。童年不同于婴儿期,是一种社会产物,不属于生物学的范畴[40]

与阿利埃斯的心态史不同的是,波兹曼认为童年的形成是科技变迁的产物,强调了童年历史的物质基础。中世纪初期到印刷术发明之前的一千年间,文化衰微,阅读是少数人主要是教会的专利。图书制作的方式主要是手抄,导致书籍数量少得可怜。社会交往、新闻传播主要通过口头的方式面对面进行。在没有文字的世界,儿童和成人没有区分的必要,因为不存在秘密,文化不需要提供训练就能被人了解。中世纪的儿童期在7岁就结束了,因为儿童7岁就能驾驭语言,会说而且明白成人所说的一切。中世纪的孩子身处一个以口语沟通的世界里,生活在一个跟成人一样的社会范围,没有分离机构加以限制。他们有机会接触该文化中几乎一切的行为方式。“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一个7岁的男性都是一个男人,除了他不会做爱、不会发动战争。”[41]

没有生活方式上的区别,儿童与成人是一样的,7岁后就直接被当作成人看待,受到与成人相同的对待与处理,包括“刑事”审理和处罚。至于14岁以上的少年,则一概与成人无殊。“直到1780年,在两百多项可以判绞刑的罪行中,儿童若触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条,都会被一视同仁,处以绞刑。”[42]

波兹曼也认为教育促成童年的产生,“凡是有学校的地方,童年的概念就能迅速发展”[43]。印刷术的发明使得文字书写普遍流传,儿童需要循序渐进学习阅读技巧,结果产生了成人与儿童的区别。成人已经学会阅读,同时负责指导儿童学习阅读。这个学习历程逐渐制度化,成为全民教育。同时,科技的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也提出较高要求。日益发展的社会分工使单个家庭或家庭群体不可能靠自己完成所要求的社会化任务,教育过程于是由家内逐渐转移到“公共领域”,并为教育和训练年轻人建立专门的机构。学校开始发展和普及,尤其是初等教育。儿童被摆在一个根据年龄、知识和技能渐进习得而组织的学习体系里。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19世纪渐渐形成“儿童”的概念,儿童被塑造为与成人相异的“弱小”和需要保护的形象,“儿童并非小大人”,围绕这一形象,人们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来对待儿童:儿童游戏、儿童服饰、儿童书籍以及专门为儿童设立的学校。国家立法也开始将儿童与成人区别开来,建立起各种保护、规范儿童的制度。“在100部法典里,儿童被划分为与成人有本质上的不同;在100部习俗里,儿童被安置在受惠的地位,被保护而不受成人生活的怪异变幻的困扰。”[44]

“社会建构”是一种新的理解儿童的方式,这一研究典范构成20世纪70年代儿童史研究的主轴,直至20世纪90年代仍有巨大的影响力。更为激进的建构论甚至将儿童视为论述的产物,而非生物上的必然。换言之,儿童的特质不是与生俱来的、天生的,而是儿童与周遭环境互动中所创造出来的。童年概念是一种文化产品,为儿童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脉络所激发、培育。“童年是一种论述的产物:我们如果没有立场则无法问及童年是什么,同样地如果没有意图,我们也无法谈论童年”,“童年完全没有实体,也没有真实的本质,纯然只是迷思、解释与视觉的再现”[45]。“所谓孩子不是实体性的存在,而是一个方法论上的概念。”[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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