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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的幽灵:新的曙光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共同学习属于人的天性,是具有相同生命性价值取向的学习者“同自觉、共做主、互为师、自评价”实现生命归属感的过程,是走向学习化社会的必然。因此“同自觉”是共同学习的特性之一。因此“同自觉”能量的输出,成为“共做主”能量的输入;“共做主”能量的输出,成为“互为师”能量的输入;“互为师”能量的输出,成为“自评价”能量的输入;“自评价”能量的输出又成为“同自觉”能量的输入……

共同体的幽灵:新的曙光

学校、职场成为功利角逐地后,体现人际关爱伦理的共同学习的温润空间或就留给了社区。人们能从经验中得到印证,体现关爱伦理的共同学习实践是人的一种天生的禀赋的实现,是人的固有的生活的一部分。学习者享受的是当前的、令人愉悦的学习过程,而非未来的、社会功利的学习结果。因此,关爱伦理的共同学习实践是基于人的本质意志的。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基于选择意志的学习。在选择意志主导下,学习可以理解为一种生意,抱着特定的社会功利目的,把预想中的名利收获作为学习目的,在针对目的来行动时,用尽可能方便的简单的手段,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去获取尽可能高的收益。在这里,学习是受罪,名利是真正的乐趣所在。选择意志的学习适合具备择优分等功能的学校教育,同时也适合推动人力资源升值的企业教育。反之,传统的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正不遗余力地催生学习的选择意志,两者相辅相成。而基于本质意志的体现关爱伦理的共同学习实践是难以在传统的学校与企业生存的,唯有在这个社会人际竞争最间接的地方、在与人的原始意义的生活最接近的地方——即社区,它才得以迸射活力。

我们从人们在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共同学习特性中才真正发现了共同体的幽灵,那是基于人的本质意志的共同学习,它不是通过技术和手段造出来的,也不受某个外加的功利的目的的控制,其共同学习的过程即体现为人的生命性价值。

共同学习属于人的天性,是具有相同生命性价值取向的学习者“同自觉、共做主、互为师、自评价”实现生命归属感的过程,是走向学习化社会的必然。

这是实现人的生命潜能的学习,是生命状态的自然律动,是实现生命成长需求的学习。因此“同自觉”是共同学习的特性之一。

这是一种平等参与的学习,自由选择的学习。自主学习是自觉学习的必然,也是对自觉学习状态的维护。学习自主最贵,学习内容次之,学习结果为轻。因此“共做主”是共同学习的特性之二。

这是一种教学资源自给式的学习,自给式学习为自主学习提供保证,它还原了前学校时期学习的自然状态,学习者互为师生,教学相长。因此“互为师”是共同学习的特性之三。(www.xing528.com)

这是一种自我评价的学习,对于学习进步的评价,没有统一的成败标准,而是各自的标准、各自的评价。吸引成员学习的是学习为生命成长服务的功能,而不是某种被社会制造出来的竞争性的等级符码意义,不会有失败者。因此“自评价”是共同学习的特性之四。

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共同学习,是享受学习过程而非结果的学习,是自我评价学习收获而非攀比与竞争的学习。因此“同自觉”(学习的起点)能量的输出,成为“共做主”能量的输入;“共做主”能量的输出,成为“互为师”能量的输入;“互为师”能量的输出,成为“自评价”(学习的阶段性终点与新的学习起点)能量的输入;“自评价”能量的输出又成为“同自觉”能量的输入……如此形成良性循环。

社区学习共同体不是设计出来的,也不是计划出来的,更不是模仿出来的,而是在小康社会条件下自然而然地成长起来的。它深植于人的生命成长和群体归属感的天性之中。正是借助于对社区学习共同体的本质特征的探索,让我们认识到人类共同学习的深厚历史渊源和蓬勃的内在生机。

为什么一些社区重新成为人的生命成长的“生态位”?因为它与人的天生的“中意”“习惯”的文化和“记忆”中的家园相关,还因为现代社会已经设计出各级学校、各种培训机构,把人们从原先可以实现生命成长的学习领域驱赶出来。一个人如果处于强迫性的学习环境中,而其学习行为必须服从外界强加于他的准则,就会损害他的生命成长的需要,以及他在潜能实现上、情感归属上和心性澄明上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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