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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招聘渠道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现状来看,警校毕业生占据了主体地位。监狱人民警察的构成现状是由我国监狱人才培养的长期行业办学特色所形成的。社会招警有利于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构成体系,也有利于适应社会转型对监狱工作的新要求。

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招聘渠道

根据《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9.5万名法官、15.1万名检察官、21.5万名律师和1.2万名公证员。法律职业者总数为57万余人,每10万人口中有43名法律职业者。这一报告所界定的法律职业以准入条件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标准,因此并未将警察,包括监狱人民警察包括在法律工作者的范畴之内。与57万余人相对应的是全国数量惊人的法学院校和庞大的法律专业学生,以及法律专业成为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

根据最新的统计,我国现有各类监狱700座,在押罪犯约170万人,监狱人民警察约35万人。[2]与35万监狱从业人员相对应的是,全国仅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少数本科院校开设有监狱学本科专业,培养监狱学人才。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现状来看,警校毕业生占据了主体地位。例如,Z省监狱系统全部在职干警中约有1/3是警校毕业生,而一线工作岗位则有高达80%比例的民警来自高职警校。[3]学历层次上,监狱人民警察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有着较大的差距。从这一对比来看,监狱学本科专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监狱人民警察的构成现状是由我国监狱人才培养的长期行业办学特色所形成的。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司法部及各省市司法厅(局)下属的警官职业院校,以培养专科层次民警为主。这类警官职业院校所培养的监狱人民警察具有明显的行业色彩,在课程设置、学生管理模式等方面均贴近监狱工作实务。正因为如此,这类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如果不能进入监狱系统工作,则会因为专业适应面过窄的原因很难有机会进入其他行业就业。正因为如此,很多省市警官职业院校所培养的监狱学人才,多采取入学、入警与公务员考试合一的订单式培养方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日益严重的“市场化”背景下,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客观上成了高校人才培养中没有就业压力的“香饽饽”。但对于没有采取这种特殊招录方式,需要自主择业的监狱学专业(或刑事执行等相关专业)学生而言,由于还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监狱系统工作,如果没有政策倾斜,这类学生的就业状况则将面临巨大挑战。(www.xing528.com)

监狱人民警察的另一重要来源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的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考,招录人员的专业背景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社会招警有利于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构成体系,也有利于适应社会转型对监狱工作的新要求。但却因为社会招录人员的专业背景与监狱工作存在距离,因此还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岗前职业培训,才能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由于社会招录人民警察教育背景的不同,其对监狱工作的认同度,也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从监狱工作需求来看,社会招录方式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弊端,在现有情况下,也无法完全满足监狱人民警察更新、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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