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完善管理制度是获得税收优惠的前提

完善管理制度是获得税收优惠的前提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类似的税收政策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中都存在。根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其中,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尚未到期的,还应按核定征收的方式恢复征税。因此,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就不能再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管理制度是获得税收优惠的前提

纳税人因没有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账建制,不能够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纳税资料等,从而没有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就不能够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如果纳税人既生产应税产品,又生产免税产品,但企业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则有关产品就不能享受免税等税收优惠。类似的税收政策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中都存在。比如,税务机关在审批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政福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时,认为该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白条”入账的现象,成本费用支出难以查实,将该公司由查账征收改为核定征收,取消了减免税优惠待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是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是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是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是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www.xing528.com)

五是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是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即所谓的“白条”入账,导致成本费用支出核算不清,符合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税务机关应按规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对该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纳税人按规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其中,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尚未到期的,还应按核定征收的方式恢复征税。因此,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就不能再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