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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我国生态专利快速审查机制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细化生态专利快速审查程序首先,应将受理与初步审查程序相融合。最后,细化“环保性”的实质性审查的标准和步骤。生态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实施和良好运行离不开专利审查质量的提高,生态专利的快速审查不同于一般的专利审查,除了“三性”的判断,还涉及“环保性”的认定。

完善的我国生态专利快速审查机制

(一)明确生态专利快速审查的对象

国外的专利快速审查程序的适用都具有明确的对象:英国专利局的绿色通道项目针对与生态技术或环境友好型技术相关的发明;韩国特许厅规定的超级加速审查程序适用的对象是按照国家的低碳、绿色发展战略来设计的生态技术;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对象的生态技术试点项目是对有关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申请提前进行实质审查,加快生态技术的专利授权;加拿大、以色列、巴西的快速审查项目也都是专门针对生态技术的专利申请。相比之下,《办法》虽然有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但需要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

(二)细化生态专利快速审查程序

首先,应将受理与初步审查程序相融合。[33]在申请人递交生态技术专利申请时,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受理的同时即可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即形式审查,所审查的是对申请文件及手续是否合格,在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的同时也可告知其被驳回申请的原因,合并这两程序,可以缩短生态专利审查的时间。其次,减少《办法》中不必要的程序。比如《办法》规定申请人应提交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按此规定,申请人需要进行两次申请,这会加重申请人负担,增加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工作量,延长发明专利审查时间。最后,细化“环保性”的实质性审查的标准和步骤。生态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实施和良好运行离不开专利审查质量的提高,生态专利的快速审查不同于一般的专利审查,除了“三性”的判断,还涉及“环保性”的认定。对于“环保性”的认定前文已作论述。在具体步骤上,首先由生态技术申请人在专利说明书明确其生态技术环境效应;其次,在专利授权公告后,鼓励公众对生态专利环境效应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专利部门审查属实的,可宣布生态专利无效。(www.xing528.com)

(三)建立生态技术分类表[34]

由欧洲知识产权局(EP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以及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合作研究的专利和清洁能源项目,以专利和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与转移之间的关系为研究主题,对生态技术分类的政策制定给出了重要意见,其中就有关于生态技术分类系统的一份研究。该研究审视了可用于商业发展或者在近期有很强的商业化前景的生态技术,最后确定了六个类别,包括风能、水电/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燃料和清洁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0年9月16日推出了国际专利分类绿色清单(IPC Green Inventory)[35],该绿色分类表由IPC专家委员会制定,旨在将目前分布广泛的环保技术集中,便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所列有关环保技术(ESTs)专利信息的检索。

生态技术列举和分类既可以给申请人以明确的申请指引,又可以给审查员以明确的审查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在吸取世界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还有其他国家专利局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国的专利审查具体情况,尽快出台详尽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指南,制定生态技术分类表,以技术分类和列举的方式规定何种技术是国家政策鼓励研发和创新的环保技术,可以适用《办法》中的相关优先审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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