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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网上办理:登录—选择—点击————选择需要报验登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进入—填写信息—点击查看并上传资料,其中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出现,完成报验登记工作—提交成功,在模块,查询该事项的进度。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优化方案

【事项名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事项描述】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选择需要报验登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下一步】,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填写信息—点击【附送资料】查看并上传资料,其中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完成报验登记工作—提交成功,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该事项的进度。(www.xing528.com)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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