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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优化指南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不体现社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优化指南

【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申报

【事项描述】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2.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3.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缴费人需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客户端下载路径: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下载中心】—选择【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V1.0.048.exe】—点击【立刻下载】)。

3.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

(1)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登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初始化申报密码为单位编号后6位)—确认税务机关与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正确—更新下载职工参保信息,包括职工基本信息及参保信息(不支持增加、删除及修改,如需办理职工增减员需前往人社部门办理)—选择【缴费工资申报—日常缴费工资申报】(需选择生效年月,生效年月早于当前月份会产生补缴/退费信息)—提交申报—选择【缴费工资申报—申报记录】—获取反馈(查看申报记录)—选择【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费款缴纳】选择对应的缴款方式缴费(如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可自行打印缴款凭证后前往商业银行办理缴款)。

(2)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可以接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征数据的费种)。

登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初始化申报密码为单位编号后6位)—确认税务机关与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正确—选择【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费款缴纳】选择对应的缴款方式缴费(如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可自行打印缴款凭证后前往商业银行办理缴款)。(www.xing528.com)

(3)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无法接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征数据的费种)。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社保费申报】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系统自动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表单页面,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数据进行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成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回执页面提示申报成功,如产生费款,可直接点击“缴款”进入到缴款页面。【社保申报】可多次提交,申报完成后关闭申报结果页面,可再次进入进行申报)。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可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单位缴费人一般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6.单位缴费人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缴费人按照规定期限自主申报缴纳;二是依据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进行缴纳,具体执行方式以当地政策为准。7.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一般应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9.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单位0.7%,个人0.3%),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榆林市工伤保险执行陕西省浮动费率政策。

10.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11.缴费人通过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完成申报缴费的,可以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不体现社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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