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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理论的实践与提升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逻辑理论由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和人类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并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布迪厄的研究旨趣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哲学和教育学等诸多领域,实践逻辑理论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29]布迪厄的思想深受现象学的影响,他坚决反对二元论,拒绝在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身体与灵魂、理论与实践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

逻辑理论的实践与提升

实践逻辑理论由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和人类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并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布迪厄的研究旨趣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哲学和教育学等诸多领域,实践逻辑理论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从柏拉图的理念论、康德的实践理性与辩证理性到黑格尔对形而上学的集大成,西方哲学一直处于笛卡儿所说的身心之间、知性与感性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及自在与自为之间的二元对立之中。以伽达默尔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为代表的当代解释学现象学的兴起,旨在突破主客二分的二元论思想。”[29]布迪厄的思想深受现象学的影响,他坚决反对二元论,拒绝在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身体与灵魂、理论与实践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他曾指出,“在人为地造成社会科学分裂的所有对立之中,最基本的,也最具破坏性的,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为了超越这两种认识方式之间的对立,同时保留它们各自取得的成果,就必须阐明它们作为学术性认识方式——它也与产生社会世界日常经验的实践认识方式对立——所共有的预设。这意味着我们应对那些使社会世界主观经验的反思和该经验的客观条件的客观化成为可能的认识论及社会条件实施批判性客观化”。[30]基于此,他提出实践逻辑理论,通过场域、惯习、资本、实践意图等概念的引入,深刻分析社会事件和个体行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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