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挑战与解决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挑战与解决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现实来看,由于经济制度、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以及开放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粤港澳三地在人力、货物、资本等方面尚未实现完全自由的流动。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挑战与解决

首先是三地不同的法治传统,在提供多样化的法律选择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隔阂。不同的法治传统能够提供多种法律选择,使我们在与不同法系的国家交流时更加便利,但在一国之内的建设中若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过大将会影响法治统一,增加法律实施和交流的成本。内地和港澳地区在司法体系、法律渊源以及法治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就极容易造成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自说自话,形成法律“割据”的局面。

其次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中,合作的情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地政府间的合作。大湾区建设更多的是公权力推动的结果,如何保证三地的合作有序开展,相关的规则必不可少,所以有必要在三地政府合作方面提供有力的规则资源,构建起符合法治要求的、长效且有权威的沟通协商机制。(www.xing528.com)

最后是如何实现在三个关税区内资源的无障碍流通。内地和港澳地区分属三个独立的关税区,要想实现在大湾区内各种生产要素能够自由、廉价乃至无障碍的流通,关键还是在于能在法律制度安排上有所突破。从现实来看,由于经济制度、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以及开放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粤港澳三地在人力、货物、资本等方面尚未实现完全自由的流动。这些因素的客观存在将会导致大湾区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放缓,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的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粤港澳市场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资源要素流动更加便捷高效”,如无内地的进一步开放和三地关税法制等方面的创新,在短期内恐怕难有大的突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