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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的文书与档案工作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代中央的文书工作机构更加细密,实行军政分工的办法。唐宋时期的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各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这对于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唐收藏保管档案的地方叫甲库,由主事、录事专管,宋各部门管理档案的机构叫架阁库。唐宋除袭用前代的文书外,出现了一些新的文书。唐宋规定公文办完后,要向各机关档案库移交。如公文有差误,要予以处分。历代都很重视文件的保密,到唐宋保密制度比较完备。

唐宋时期的文书与档案工作及其重要性

这个时期,总的讲,是我国封建社会得到空前发展的时期,文书和文书工作也得到很大的发展。

唐宋的文书工作机构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加健全。中央的文书工作,唐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负责,即中书出令、门下审议、尚书执行。中书省草拟皇帝文书,经皇帝审阅后,署名颁下,进呈章表,由中书省送呈皇帝审阅,并奉旨草拟批答。门下省接中书省交来的诏书有权修改奏还,也可退回修改。经门下省审核的诏令文书交尚书省执行,进呈章表则交中书省转呈皇帝。尚书省还负责中央各部门的文书处理及催办工作。三省都设有处理文书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如中书省的开拆房、催驱房、主事房,门下省的开拆房、催驱房,尚书省的开拆房、催驱房、章奏房等。开元十一年,三省合署办公的政事堂,设有专门处理文书的机构枢机房、吏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至此,政事堂成为各种文书必经之地,上下行文的中转站。

唐皇命文书,中叶以前,由中书舍人拟制,之后,部分由翰林学士撰制,这就是所谓的“外制”和“内制”。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官署也都有比较系统、健全的文书工作机构,担任文书工作的,有列入官品的司马、主簿、主书、录事、参军等,也有不列入官员的令史,书令史等。

宋代中央的文书工作机构更加细密,实行军政分工的办法。行政系统的文书工作主要由中书省负责,军事系统的文书工作由枢密院负责。枢密院下设教阅房、兵籍房、吏房,负责处理军事、内侍官员的文书,三省也设有文书收发登记和催办工作的机构。中央的通进司、进奏院和银台司,负责收发登记中央和地方各种不同文书。

唐宋时期的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各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这对于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唐收藏保管档案的地方叫甲库,由主事、录事专管,宋各部门管理档案的机构叫架阁库。

唐宋除袭用前代的文书外,出现了一些新的文书。

唐皇命文书有册、敕、德音等。册,命立皇后、太子、王公用。敕,有四种。发日敕,增减官员,废置州县用;敕旨,签复奏请用;敕书,慰谕公卿,诫约朝臣用;敕牒,任命百官,由政事堂起草进呈后颁下的文书。德音,颁降恩惠。告身,封赠臣僚。太子用令,亲王、公主用教。宋代增加御札、敕牓。御札,中书省掌宣重大军政命令;敕牓,戒励百官,晓喻军民。改唐代的“告身”为“诰命”。

政事堂用的文书有,堂案、堂帖、堂判、熟状等。官府间的,上行文,唐称牒,宋增加呈状、申状、劄子;平行文,唐称关、刺、移,宋增加咨报;下行文,唐称符,宋称帖。(www.xing528.com)

唐宋的文书工作制度系统而严密,文书拟制、用纸、誊抄、用印、封装、登记、传送、催办、移交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以法律规定实施,有所违误,必惩处。下面介绍几个主要的:

一文一事制度,从唐宋开始普遍采用,“非一宗事者,不得同为一状,即上表事多,表内不可尽论者,表前画一条 折。”(《庆元条 法事类》卷十六《文书门》)

贴黄引黄制度。唐代的制敕等文书用黄纸书写,凡更改处,用黄纸贴上,然后再写,这叫贴黄,宋代的奏状等文书用白纸书写,写完意未尽,可写在黄纸上放在白纸后面,宋人也叫贴黄。引黄是把章奏文书的内容要点与日月道里写在封皮或文书之前,这叫引黄。这是公文摘由叙事之始。

催办制度。唐代的催办制度比较健全,尤其宋代制定的催办制变和方法,后代一直沿用,有的至今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比如“稽缓制书者一日答五十,五日加一等,十日徒一年”,步行的“稽程者一日答十,三日加一等”,骑马的“稽程者一日杖八十,二日加一等”,“诸文书应遣驿而不遣驿,及不遣驿而遣驿者杖一百”,“诸驿使受书不依题署误诣他所者,随所稽留以行书稽程论,若由题著者误,坐其题署者”。(《唐律疏义》卷九、十《职别》)

移交制度。唐宋规定公文办完后,要向各机关档案库移交。唐代规定:中央各部司公文,由勾司行朱,写明年月日,在每年四月一日前交到都省诸库贮存;地方各机关的公文,由勾官审查封印,附登记表于每年六月一日前交到都省诸库贮存。如公文有差误,要予以处分。

保密制度。历代都很重视文件的保密,到唐宋保密制度比较完备。如唐代“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非大事密者徒二年半,漏泄蕃国使者加一等”(《唐律疏义》卷九《职制》)“诸盗制书者徒二年,官文书杖一百,重文书加一等”(《唐律疏义》卷十九《贼盗》)宋朝机密军事文书采用暗号,只有军事领导机关和在外作战的将领知道暗号,即使敌人获,也看不懂。

军邮传递制度。在唐代驿邮基础上,宋代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五月,建立军邮局,以军卒百姓为递夫。后创建日夜兼程的“急递铺”,每十里设一铺,初规定日行四百里,后改为五百里,超过者奖,违者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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