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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元仪兵学思想的卓越展示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一部辑录体兵书,《武备志》在展示历代军事战略和兵学成就的同时,也反映了撰述者茅元仪的兵学思想。从书前自序、各门类分序及旁批和点评中,我们可以看出茅元仪对军事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从某种程度来看,茅元仪顺应天时的主张,与其顺应民心的主张,在目标和原则上都是一致的。茅元仪深知将帅是军队的大脑,因此他格外重视将帅的能力和素质。为了获取敌情,茅元仪积极主张使用间谍,即“用间

茅元仪兵学思想的卓越展示

作为一部辑录体兵书,《武备志》在展示历代军事战略和兵学成就的同时,也反映了撰述者茅元仪的兵学思想。从书前自序、各门类分序及旁批和点评中,我们可以看出茅元仪对军事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第一,爱民为本,顺应人心。

关于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茅元仪强调了顺应“天时”和力争“地利”,同时格外强调“人和”的重要性,指出了顺应民心、重视爱民之道的重要性。这一方面是受到儒家战争观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继承了《司马法》等古代兵典的观点。

为了顺应“天时”,茅元仪主张在用兵之前要懂得尊奉寒暑之变:“奉寒暑之时,则天顺。”[301]为了求得顺应,茅元仪甚至也主张通过“占龟兆”[302]的方式来顺应天时。这其中虽也包含封建时代难除的迷信思想,但也充分反映出其尊奉天时的观念。从某种程度来看,茅元仪顺应天时的主张,与其顺应民心的主张,在目标和原则上都是一致的。故此他指出:“时势可胜与否,当顺以待之,又当顺天时,顺人心。”[303]

关于“地利”,茅元仪认同孙子的主张,认为“地利”是“兵之助”。所以,他主张将帅必须“明地利”,战争发起与否,也要看己方是否“得地利”:“下营者,贵得地利。地利有两,天下之形势异,则营亦因之,得其道则合,不得其道则乖。”[304]茅元仪不仅主张占得“地利”,更主张行军作战要跟随地形变化:“随地可商”,既可夺取“地利”,也能“避其所忌”。[305]

相比“天时”和“地利”,茅元仪对于“人和”更为重视。这其实与其“爱民”和“顺应民心”的战争观完全一致。在评注《司马法》时,茅元仪多次强调“以仁为本”的战争观,他说:“以仁爱为制胜之道,胜后教化可以复行。”[306]在他看来,只有“以仁为本”,才能赢得民心。只有顺应民心,才能上下一心而无往不胜。结合《司马法》的战争观,茅元仪突出强调了“民心”的重要性,他主张战争发起与否,首先要看是否顺应民心,所谓“因民心而动众”[307]。在战争发起之后,统治者更应当“坚固众心,相度便利”[308]。顺应这种思路,茅元仪认为,作为军中主将也应该赢得士卒之心:“主将固当勉顺众心。”[309]只有“本之人心”[310],才能坚不可摧。

在茅元仪看来,发起战争的目标也是为了保民,统治者需要以仁爱之心救民,推行仁义,即便在战争胜利之后,也要努力推行教化,积极推动爱民之举,“而不为暴虐”[311]。战争并非只为争利,即便是争利,也需要使用智谋,因为纯粹使用武力会对天下带来巨大危害,所以茅元仪考察利害问题是从“天下之人”的角度出发,指出:“以智谋勇利而利天下者,天下之人自以智谋勇利启之。若以智谋勇利害天下者,天下之人必闭之而不敌矣。”[312]既然是天下之人,则无分敌我,总之是立足于天下人之利,将战争视为利民之举。从中可以看出,茅元仪主张爱民,不仅是要爱本国之民,而且还要兼爱邻国之民,也即“兼爱本国、邻国之民”[313],其实就是爱天下之民。总之,只有本着博大的胸怀,行博爱之举,才会得到天下人的拥护,为天下人赢得和平

第二,严明治军,将帅为本。

提高军队的战斗力需要严格选拔锐卒。茅元仪认为“夫士不选,则不可练也”,因此他格外重视“选卒”,指出:“然必人人而选之,则百金之士,非比屋而生,十万之师,难仓卒而合,非所以通论也。”[314]“选卒”当然也讲究方法,其要则在于根据步、骑、车、水各种不同兵种的需求,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这四个不同的兵种,对于人才的需要是不同的,即“四者不兼用”[315],因此必须“必分材而授之器”[316]。人才选定之后,应根据人才的等级不同,在食物供给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待遇,并严格执行赏罚制度。

在完成“选卒”之后,必须及时组织训练,茅元仪由此而提出“练卒”的主张,其具体方法是:“束伍之法,颁禁令之条,使其心与胆,日就我之练而不觉。然后教以进退之节,使目练于旌旗,耳练于金鼓,我临敌制奇,百变百出,而其耳目之所习者如一。”[317]只有严格施训,努力完成“练卒”的任务,令士卒熟练掌握各种阵法,学习基本的作战技能,才能锻造所谓“节制之师”,在战场上无往不胜。茅元仪格外强调严抓部队的训练工作:“练不可易言也。士不练,则不可以阵,不可以攻,不可以守,不可营,不可战,不可以专水火之利,有马而不可驰,有饷而徒以饱,天时地利,不能以先人,为略为法,不可以强施。然则言武备者,练为最要矣。”[318]在《阵练制》中,茅元仪对历史上的种种训练之法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尤其推崇唐制。因为他们的训练是按照士卒的能力和水平的不同,分等级、按步骤展开,故而是相对科学的训练之法。

为了保证训练的质量,促进部队战斗力的生成,茅元仪强调严格治军,由此他主张“悬令”治军,注重赏罚严明,令行禁止。他对“悬令”的概念进行了解释:“悬令有二则:一曰禁令,一曰赏罚。即禁令之中,而罚亦具矣。”[319]从中可见,茅元仪所谓“悬令”,其实仍是立足于赏罚,强调的是铁腕治军。只有高悬禁令,并严格赏罚,才能有效地管理军队。并且,赏罚也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一定要按照立功或犯罪的程度,分等级实施。所以他指出:“为士者从上命则受上赏,不受上命则受上戮。”[320]只有这种公正的赏罚,才能使得三军用命,勇往直前

管理军队主要依靠将帅,因此将帅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军队作风纪律的养成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茅元仪深知将帅是军队的大脑,因此他格外重视将帅的能力和素质。他说:“凡胜敌之三军者,不在众兵,在主将一人。”[321]由此可见,主将的智慧和才能,对于战争胜负可起到关键作用。为此,他直言不讳地指出:“两国不有一亡,则必有一破军杀将,此见将之关系最重。”[322]将帅的地位由此而被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既然如此,在将帅的选拔与任用上,一定要非常注意,要把那些智力、勇气等确实超乎常人的人才选拔出来并委以重任。在茅元仪眼中,称职的将帅,应当具备非常全面的军政素质,至少要做到“上知天,下知地,中知人”[323]

第三,情报先行,料敌制胜。

情报先行原则是中国古代兵家的优良传统,茅元仪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突出强调了知敌之情的重要性。为了获取敌情,茅元仪积极主张使用间谍,即“用间以察之”[324]。尤其是敌人坚守不出之时,更应该大胆使用间谍,择机展开游说活动,并悄悄刺探敌方的动向:“敌若坚守壁垒以固其兵,吾当急行间谍以观其谋虑。彼若听我使之说,解释而去,则已。”[325]使用间谍不仅可以刺探敌情,也可以乘机离间敌人,瓦解对方,进而寻找机会击破对手:“用间离其敌心,然后击之也。”[326]一旦对方“不听信吾说,斩吾之使,焚吾之书”[327],则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针对刺探敌情,茅元仪提出了“闻”“见”“知”“辨”等不同层次:“闻敌之情,则思议之;见敌之情,则思图之;知敌之情,则思困之;辨敌之情,则思危之。”[328]这其中,“闻”和“见”只是初步的标准,“知”和“辨”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尤其是“辨”,需辨别情报的真伪,无疑是对情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茅元仪认为,情报工作尤其要注意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工作:“见其显者隐者,而知其心之昏惑;必见其作外作内,而知其意之迷乱;必见其所疏所亲,而知其情之乖戾。”[329]与此同时,他还突出强调了辨别情报真伪的重要性,要求情报人员“审察必真”[330],善于辨别情报的真伪,才不会被敌人的假情报所欺骗。(www.xing528.com)

在积极刺探对方情报的同时,茅元仪也强调了反情报的重要性,要求指挥员充分注意保护己情,防止己方的战争计划和战法设计等被敌方所窥探。为此,他指出:“兵之所以胜之术,在乎我者宜密,无使其知而通,而吾又不可不知彼之机而速乘之也。”[331]在这里,茅元仪认为情报工作不只是刺探敌方情报,更应注意防止己方情报被敌人窃取,不给敌人可乘之机。这与孙子“形人而我无形”[332]的情报工作总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在茅元仪看来,只有充分掌握敌情,才能因敌变化,击败敌军。其中尤其要注意搜集关于对方将领的重要情报,根据对方将帅的特点而选择相应的战术。对此,茅元仪指出:“庸常之将,守一而不知变者,谓勇战而必于死者,可设伏以杀之;临敌而必于生者,可掩袭而掳之;性之忿速者,可陵侮以致其来;性之廉洁者,可诟辱以激其出;性之仁慈爱人者,惟恐杀伤士卒,可烦苛以扰之。”[333]在这里,茅元仪根据《孙子兵法·九变篇》论述将帅之“五危”,指出了情报搜集的重点方向,并针对敌将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战法,不仅充分认清了情报工作的重要作用,也指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方法,很好地诠释了“料敌制胜”的用兵要义。

第四,慎重谋划,杂于利害。

要想争取战场主动权,除了掌握敌情之外,更要慎重谋划。尤其是立足于敌我双方的基本情况进行谋划,才能掌握战争主动权。茅元仪也积极主张“以谋为本”,认为能否掌握主动权,关键就在于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谋划:“矢(知)兵道者,必先图谋不知止之败,何在乎必往哉?若贪其有功而轻进以求战,则敌亦谋所以止我之往,而或得制胜矣。”[334]

关于战争谋划,古代兵家中以孙子的“庙算”最为著名,这种模式得到茅元仪的继承。他指出,战争谋划必须周密计算敌我双方的各种情况,这便是用兵作战的“始事”。在此基础上,再制定出较为科学的作战计划。因此茅元仪主张认真掌握孙子所言道、天、地、将、法这“五事”,并且“以五事为经常,而校量以计,以探索彼己胜负之情”[335]

显然,茅元仪所指战争谋划不只是停留在对道、天、地、将、法等基本要素的掌握和分析上,而是要求有逐级叠加的跟进。比如在战争谋划之初,指挥员要充分掌握敌我天地之情,要对地形等基本情况非常熟悉。既然知道地形情况,就需要懂得依据己方所处之地而“忖度其远近、险易、广狭之形”,而且考量“其强弱、多寡之人力”。既然考察出其力量,便需要谋划“其机械、变诈之术数”。[336]只有谋划出一套完整可行的制敌之术,战争谋划才算宣告完成。

在茅元仪看来,谋划战争必须秉持慎重态度。这种慎重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周密进行谋划,即“应酬敌人也周密”[337],包括发起进攻行动也要慎重。另一方面则是对己方所谋要做到谨言和慎行,做到严守机密。为此,他指出:“凡行军不谨言,则致偷失。军机凌犯无节,则致破伤。士卒急暴,如水溃雷击,则致紊乱三军。”[338]如果不能慎重对待战争谋划行为,同样是有勇无谋的轻率之举,必然会遭到失败。

要想秉持慎重态度,就必须对战争利害问题进行周全考虑。孙子“杂于利害”的战争决策原则,也得到了茅元仪的积极认同。在评注《孙子兵法·九变篇》时,茅元仪指出:“智者之虑事,见利而虑及其害,遇害而虑及其利,杂于利害如此。但见以所害参所利,则事务可伸,以所利参所害,则患难可解,而使民安业也。”[339]战争行为必须趋利避害,甚至不惜以“小害”博取“大利”,因此必须秉持“杂于利害”的原则,正确处理利害与得失,做到科学决策,正确取舍。高明的指挥员一定敢于抛弃小利和不争小利,从而有效避免被敌人的小利和小惠所诱惑,做出冲动之举。

第五,乘势而为,奇正相生。

战争行为最终要落实到攻与守这种具体行为之上,所以历来兵经都重视研究攻守之策。对此,茅元仪也进行了认真研究。所谓战争谋划,最终仍然是谋划攻与守等内容。在茅元仪看来,如果想对敌军发起有效进攻,就需要学会“乘势”,也即乘势而为。同时还需要保证行动发起之时的果断迅速,切不可拖泥带水。他指出:“行兵之势,如总持木弩,发机迅疾而不可御。如旋风直上而不可遏,则人人腾跃凌驾,张其胆,绝其疑,堂堂然决胜而往矣。”[340]

既然强调行动迅速,就必须处理好孙子所言“势”与“节”的关系。因此,借评注《孙子兵法·势篇》,茅元仪继续借“鸷鸟之疾”的重要性,并总结其中奥妙:“此就奇正之中,举其势与节而言之,谓于激水之疾,有以漂石者,可以观势焉,固甚于险也;于鸷鸟之疾,有以毁折鸟雀,可以观节焉,固甚于短也。”[341]在茅元仪看来,排兵列阵,也要注意这种“势”与“节”的关系,保证战斗行动的迅捷:“故善战者,法此以布阵:其立队相去各十步,每隔一队立一战队,其前进以五十步为节,听角声为号;马军从背出,亦以五十步为节,听鼓声为号。是其势之险而难御,如引满之弩矣。其节之短,近只在五十步之内,如发机之近,不至于远而有失。”[342]因为“势险”,所以激水可以漂石者也,因为“节短”,鸷鸟可以毁折鸟雀,所以列阵和出击时也要注意保持“势险”和“节短”,力争在可控的射程之内,给敌以最大程度的杀伤。

两军相争,更要注意奇正相生,奇正也集中体现了军事家的用兵智慧。茅元仪深入研究奇正问题,认为要做到奇正的变化无穷,就必须不守常法,善于权变。茅元仪既认同传统的奇正观——“先以正兵合战,而后以奇兵扼绝之”[343],也积极主张变通之术:“常令,非追逐败北,袭取城邑之时所用。盖此时贵出奇制胜,而常令不可拘矣。”[344]另外,如果想使用好奇正之术,就必须认真审察敌情,更应视战场情势的变化而定:“已有二军而敌止一军,则以一军为正兵,一军为奇兵。”[345]这就是根据敌我双方的兵力情况采取灵活变化。再如,“兵当分散之时,则以散为正而合为奇;当合聚之时,则以合为正而散为奇”[346],这同样是根据战场情势的变化而灵活变化奇正。

奇正既与兵力分合紧密相关,指挥员排兵布阵则可以利用种种分合之术,求得奇正的无穷变化。关于阵法的奇正变化,茅元仪总结道:“天地风云四阵为四正,龙虎鸟蛇四阵为四奇,其余四正四奇之外,凡奇零之兵,皆大将握之,居中运用焉。”[347]包括军中旗帜的变化,也可以蕴含奇正之变:“军中五方之旗,各从其青黄赤白黑一定之色,此为正兵乎!幡麾之用,曲折冲突,无有定向,此为奇兵乎!且旌旗幡麾,各以分合为变化。”[348]总之,在茅元仪看来,高明的指挥员一定要做到无所不正和无所不奇,这样才能善于利用各种条件变化奇正之术,令敌军无从掌握我方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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