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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行为规范。事中,实行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各类主体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估。建立学术期刊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的信息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科研领域守信激励机制。

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的优化措施

(一)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将监督和评估嵌入“三评”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科学、规范、高效。事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行为规范。事中,实行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各类主体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估。事后,强化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按照合同(委托书协议书)约定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学术期刊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的信息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等负责)

(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教育、医疗、学术期刊出版等单位要完善内控制度,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建设完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科研领域守信激励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等负责)(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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