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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法律思想及核心原则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墨家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墨子》一书中,涉及政治、军事、法律、伦理等诸多方面,其思想主要体现在“兼爱”、“非攻”、“尚同”、“尚贤”、“节用”、“节葬”、“非乐”、“天志”等方面。“兼爱”是墨家思想的核心。墨家不仅主张“兼爱”与“尚同”,还崇尚“天志”与“鬼神”,这是墨家思想区别于儒家和法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墨家的法律思想及核心原则

墨家的创始人墨子(公元前468-前376年),名翟,战国时期鲁国人。《淮南子》记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202]墨子的学说在战国初期影响很大。孟子曾言:“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203]韩非子·显学》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墨子的学说反映出社会下层民众的愿望和利益,其成员“墨者”多出身于社会下层,特别是小手工业者。

墨家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墨子》一书中,涉及政治军事法律伦理等诸多方面,其思想主要体现在“兼爱”、“非攻”、“尚同”、“尚贤”、“节用”、“节葬”、“非乐”、“天志”等方面。墨子把天下的“祸篡怨恨”归因于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即人性之恶,其结果是“强必执弱,众必劫寡,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204]所以,墨家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希望以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的“兼爱”为基础,建立一个“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兼爱”是墨家思想的核心。为实现“兼爱”的理想社会,墨家提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法律思想:

(一)“以天为法”

要实现“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墨子提出要“以天为法”,将“天”视为具有人格意志的最高的主宰,因为“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205],“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206]同时,“天”拥有赏罚之权,对于“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207],“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208]即使对于天子,“天”也能进行赏罚,“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有暴,天能罚之。”[209]所以,从普通人到天子都必须“法天”,“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210]只有“以天为法”,才能实现“兼爱”的理想社会。

(二)“尚同”

墨子认为,“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和是非标准,“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因此人们“各是其义,以非人之义”,其结果就是,“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天下之乱,若禽兽然”。[211]为结束天下的这种混乱局面,需要“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并且将天下划分为“万国”,为其立“诸侯国君”,“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立以为“正长”、“乡长”等各级官长。然后,“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天下的百姓都要以天子之所是为是,以天子之所非为非,“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唯以其能壹同天下之义”,实现“天下之治”。实现“国治”、“乡治”也是如此,需要“一同其国之义”、“一同其乡之义”。[212]所以,天子可以用“尚同”来“治天下”,诸侯可以用“尚同”来“治其国”,家君可以用“尚同”来“治其家”,[213]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最终统一于“天”,达到“天下治”的目的。因此,《墨子·尚同下》强调,“圣王皆以尚同为政”,“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214]此外,墨家对于上述“贤可者”也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例如,要“为仁义”,上要符合“圣王之道”,下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等。[215]

(三)“尚贤”

墨家认为,当时国家治理不好的原因,主要在于“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没有认识到“尚贤”是“为政之本”。[216]要将国家治理好,必须“尚贤使能”。对于“贤者”,要“察其所能而慎予官……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217]所以,只有任用“贤者”治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实现“国家治而刑法正”、“官府实”与“万民富”。[218]墨家的“尚贤”主张还要求,不能任人唯亲,要做到“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219]所以,“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220],即使“天”也不分“贫富、贵贱、远迩、亲疏”,唯“贤”是举。[221]基于此,墨家以“尚贤”为基础,反对贵族世袭制和世卿世禄制。此外,在墨家看来,为政不仅要“尚贤”,还要顺从“天意”施政,“天人同道”才能实现“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222]

(四)赏罚得宜

在治理国家方面,墨家还强调综合运用赏罚进行统治,做到赏罚得宜,其基本原则是,“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223]。同时,统治者还要了解下情,“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224]在此基础上,“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富贵以道其前,明罚以率其后”,如此为政,“则国必治”。[225]反之,如果“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那么“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226]赏和刑就会失去效用。所以,赏罚要公平、公正,即“赏贤罚暴,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227]

据《吕氏春秋·去私》记载,“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但是,并非所有的杀人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墨家区分了“正义的”杀人行为与“为恶的”杀人行为,提出“杀盗人,非杀人”[228]的主张。虽然“盗人”也是人,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墨家的“兼爱”主张,因为这跟“恶多盗,非恶多人”[229]的观念是相通的。

墨家不仅主张“兼爱”与“尚同”,还崇尚“天志”与“鬼神”,这是墨家思想区别于儒家和法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墨家指出,“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因为他们担心“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所以就将“鬼神”之事记载下来,“书之竹帛”,“琢之槃盂,镂之金石以重之”。[230]

【注释】

[1]《韩非子·五蠹》。

[2]《史记·太史公自序》。

[3]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4]《左传·昭公七年》及杜预注。

[5]《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6]《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7]《左传·文公六年》。

[8]《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9]《商君书·定分》。

[10]《韩非子·难三》:“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11]《邓析子·转辟》。

[12]《管子·明法解》。

[13]《管子·七法》。

[14]《管子·任法》。

[15]《商君书·君臣》。

[16]《商君书·壹言》。

[17]《韩非子·问辩》。

[18]《韩非子·有度》。

[19]《商君书·赏刑》。

[20]《韩非子·有度》。

[21]例如,《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时,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22]《韩非子·六反》。

[23]《商君书·赏刑》。

[24]《商君书·靳令》。

[25]《韩非子·六反》。

[26]《左传·闵公元年》。

[27]《左传·闵公元年》。

[28]《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9]《左传·襄公三十年》。

[30]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137页:“得民,天殃不至,外仇否(无)。”

[3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138页。

[32]《左传·襄公三十年》。

[33]《左传·昭公六年》及杜预注。

[34]徐燕斌:“周秦两汉法律‘布之于民’考论”,载《法学研究》2017年第6期。

[35]《左传·定公九年》及杜预注。

[36]《列子·力命》。

[37]《吕氏春秋·离谓》。

[38]《淮南子·诠言训》:“邓析巧辩而乱法。”

[39]《吕氏春秋·离谓》。而《左传·定公九年》记载:“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40]《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41]《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42]《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43]《左传·昭公六年》。

[44]《左传·昭公六年》。

[45]《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

[46]《左传·昭公六年》:“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

[47]《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48]《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49]王沛:“刑鼎、宗族法令与成文法公布——以两周铭文为基础的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

[50]《韩非子·饰邪》。

[51]《说苑·指武》。

[52]《韩非子·和氏》。

[53]《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54]《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55]《说苑·政理》。

[56]《汉书·食货志》。

[57]《荀子·修身》。

[58]《晋书·刑法志》。

[59]《唐律疏议》载:“汉相萧何,更加悝所造户、兴、厩三篇,谓九章之律。”

[60]《史记·商君列传》。

[61]《史记·商君列传》。

[62]《商君书·壹言》。

[63]《商君书·错法》。

[64]《商君书·说民》。

[65]《商君书·修权》。

[66]《商君书·错法》:“人情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67]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律令二·卫鞅变法》。

[68]《商君书·农战》。

[69]《商君书·算地》。

[70]《史记·商君列传》。

[71]《史记·商君列传》。

[72]《商君书·靳令》。

[73]《史记·商君列传》。

[74]《商君书·赏刑》。

[75]《韩非子·有度》。

[76]《商君书·赏刑》。

[77]《商君书·开塞》。

[78]《史记·商君列传》。

[79]《史记·商君列传》。

[80]《史记·商君列传》。

[81]《韩非子·定法》。

[82]《论衡·书解》。

[83]《左传·庄公十年》。

[84]《左传·昭公元年》。

[8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86]《左传·襄公六年》。

[87]《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88]《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89]《左传·成公四年》。

[90]《左传·成公五年》。

[91]《左传·文公十四年》。

[92]根据杨伯峻先生的研究,《论语》中共论及“礼”75次,“仁”109次。

[93]《论语·季氏》。

[94]《论语·先进》。

[95]《论语·里仁》。

[96]《论语·颜渊》。

[97]《论语·子路》。

[98]《论语·八佾》。

[99]《论语·八佾》。

[100]《论语·阳货》。

[101]《论语·子路》。

[102]《论语·为政》。

[103]《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

[104]《论语·子路》。

[105]《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106]《孟子·告子上》:“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107]《孟子·公孙丑上》。

[108]《孟子·梁惠王上》。

[109]《孟子·尽心下》。(www.xing528.com)

[110]《孟子·梁惠王上》。

[111]《孟子·滕文公上》。

[112]《孟子·梁惠王上》。

[113]《孟子·离娄上》。

[114]《孟子·公孙丑上》。

[115]《孟子·离娄上》。

[116]《孟子·离娄上》。

[117]《孟子·离娄下》。

[118]《荀子·性恶》。

[119]《荀子·议兵》。

[120]《荀子·荣辱》。

[121]《荀子·儒效》。

[122]《荀子·天论》。

[123]《荀子·王霸》。

[124]《荀子·大略》。

[125]《荀子·大略》。

[126]《荀子·大略》。

[127]《荀子·君道》。

[128]《荀子·性恶》。

[129]《荀子·富国》。

[130]《荀子·王制》。

[131]《荀子·王制》。

[132]《荀子·君道》。

[133]《荀子·王制》。

[134]《荀子·王制》。

[135]《荀子·富国》。

[136]《史记·太史公自序》。

[137]《管子·明法》载:“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

[138]《管子·明法解》。

[139]《管子·明法解》。

[140]《管子·七臣七主》。

[141]《管子·明法解》。

[142]《管子·牧民》。

[143]《管子·治国》。

[144]《管子·牧民》。

[145]《管子·形势解》。

[146]《管子·四时》。

[147]《管子·牧民》。

[148]《管子·正世》。

[149]《商君书·算地》。

[150]《商君书·错法》。

[151]《商君书·修权》。

[152]《商君书·定分》。

[153]《商君书·赏刑》。

[154]《商君书·说民》。

[155]《商君书·靳令》。

[156]《韩非子·奸劫弑臣》。

[157]《韩非子·八经》。

[158]《韩非子·饰邪》。

[159]《韩非子·有度》。

[160]《韩非子·心度》。

[161]《韩非子·守道》。

[162]《韩非子·八说》。

[163]《韩非子·诡使》。

[164]《韩非子·显学》。

[165]《韩非子·显学》。

[166]《韩非子·六反》。

[167]《韩非子·五蠹》。

[168]《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169]《韩非子·定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170]《韩非子·难势》。

[171]《韩非子·定法》。

[172]《韩非子·八经》。

[173]《韩非子·饰邪》。

[174]《韩非子·奸劫弑臣》。

[175]《韩非子·六反》:“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

[176]《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77]《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78]《吕氏春秋·当染》。

[179]《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80]《老子》二十五章。

[181]《老子》五十七章。

[182]《老子》二章。

[183]《老子》四十八章。

[184]《老子》三章。

[185]《老子》十九章。

[186]《老子》七十五章。

[187]《老子》八十章。

[188]《庄子·马蹄》。

[189]《庄子·大宗师》。

[190]《庄子·天道》。

[191]《庄子·天道》。

[192]《庄子·天地》。

[193]《庄子·盗跖》。

[194]《庄子·胠箧》。

[195]《老子》十八章。

[196]《老子》三十八章。

[197]《老子》五十七章。

[198]《庄子·天道》。

[199]《老子》六十五章。

[200]《庄子·德充符》。

[201]《庄子·胠箧》。

[202]《淮南子·要略》。

[203]《孟子·滕文公下》。

[204]《墨子·兼爱中》。

[205]《墨子·法仪》。

[206]《墨子·法仪》。

[207]《墨子·天志上》。

[208]《墨子·法仪》。

[209]《墨子·天志中》。

[210]《墨子·法仪》。

[211]《墨子·尚同上》。

[212]《墨子·尚同上》、《墨子·尚同中》。

[213]《墨子·尚同下》。

[214]《墨子·尚同下》。

[215]《墨子·尚同下》。

[216]《墨子·尚贤上》。

[217]《墨子·尚贤中》。

[218]《墨子·尚贤中》。

[219]《墨子·尚贤中》。

[220]《墨子·尚贤上》。

[221]《墨子·尚贤中》。

[222]《墨子·天志中》。

[223]《墨子·尚同中》。

[224]《墨子·尚同下》。

[225]《墨子·尚同下》。

[226]《墨子·尚同中》。

[227]《墨子·兼爱下》。

[228]《墨子·小取》。

[229]《墨子·小取》。

[230]《墨子·明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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