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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位委托代理调剂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原告自动取消参加此次交易会,原告不得向被告要求退还所付展位定金。2020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127届广交会于6月中下旬在网上举办。因此,法院支持并确认双方合同解除,支持被告退还31500元展位费,但支付律师费用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广交会展位委托代理调剂方案

原告广州皮尔路易皮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同哲展览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签订了《委托代理调剂展位协议书》,约定原告委托被告申请调剂2020年春交会箱包展区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被告预付展位定金31500元,并在2020年3月15日前递交参展人员办证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展位定金21000元,2020年4月30日布完展取证时将余款54300元付清。若原告自动取消参加此次交易会,原告不得向被告要求退还所付展位定金。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定下的展位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展位落空或展位变动,须与原告商讨调配满意展位,如原告不同意,被告需全部退还原告已付的款额。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转账支付31500元。2020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127届广交会于6月中下旬在网上举办。广交会从线下转为线上举办后,官方免收任何费用。2020年4月13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发出《解除委托通知》,提出解除委托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返还预付定金31500元。被告答应降低30%—50%的展位费用,不同意退全款。原告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被告退还展位费用31500元并支付律师费。被告辩称作为中介方,费用可以退还,但不能退全款,且不支付律师费。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5条第2款规定:“为展览、会议、庙会等特定目的而预订的临时场地租赁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该活动取消,承租人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预付款或者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被告为原告定下的摊位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展位落空或展位变动,须与原告商讨调配满意展位,如原告不同意,被告须全部退还原告已付的费用。广交会改为网上举办,原告不同意在网上参展,并于2020年4月13日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返还预付款,被告不予退还原告预付款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法院支持并确认双方合同解除,支持被告退还31500元展位费,但支付律师费用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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