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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急救原则和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要注意伤口和全身状况,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固定骨折部位。对于大腿、小腿、脊椎骨折的伤者,一般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者,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外露的断骨严禁送回伤口内,避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固定后迅速送往医院。

骨折的急救原则和注意事项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要注意伤口和全身状况,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固定骨折部位。

(2)在处理开放性骨折时,局部要作清洁消毒处理,用纱布将伤口包好,严禁把暴露在伤口外的骨折断端送回伤口内,以免造成伤口污染和再度刺伤血管和神经。

(3)对于大腿、小腿、脊椎骨折的伤者,一般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者,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

(4)骨折固定的目的,只是限制肢体活动,不要试图整复。如患肢过度畸形不便固定时,可依伤肢长轴方向稍加牵引和矫正,然后进行固定。

(5)固定骨折所用的夹板长度与宽度要与骨折肢体相称,其长度一般以超过骨折上、下两个关节为宜。

(6)固定用的夹板不应直接接触皮肤。在固定时可用纱布、三角巾垫、毛巾、衣物等软材料垫在夹板和肢体之间,特别是夹板两端、关节骨头突起部位和间隙部位,可适当加厚垫,以免引起皮肤磨损或局部组织压迫坏死。(www.xing528.com)

(7)固定、捆绑的松紧度要适宜,过松达不到固定的目的,过紧影响血液循环,导致肢体坏死。固定四肢时,要将指(趾)端露出,以便随时观察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趾)苍白、发冷、麻木、疼痛、肿胀、甲床青紫时,说明固定、捆绑过紧、血液循环不畅,应立即松开,重新包扎固定。

(8)对四肢骨折固定时,应先捆绑骨折断处的上端,后捆绑骨折断处的下端。如捆绑次序颠倒,则会导致断端再度错位。上肢固定时,肢体要屈着绑(屈肘状);下肢固定时,肢体要伸直绑。

(9)开放性骨折禁用水冲,不涂药物,保持伤口清洁。外露的断骨严禁送回伤口内,避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10)疼痛严重者,可服用止痛剂和镇静剂。固定后迅速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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