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表明在国家层面更坚定地统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将长期存在公共资源交易实践。实践中,仍需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一套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制度体系供给。
1.建议完善基础性法律
一是向上级积极建议尽快启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有密切的联系,二者间则既有紧密联系,又有较大区别。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前,二者就适用范围、管理方式、操作模式及监督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冲突,而面对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复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者的模糊与冲突点更多,特别是二者的下位行政立法中的模糊与交叉更为突出,同时亦出现面对新问题而部分规范未尽之处,亟待理顺法律体系和修订相关规定。
二是建议尽快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规范。全国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形成,建议适时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法”或“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条例”,作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基础法律规范。从顶层上设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框架,固化现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的探索成果,对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各项监管主体、行政职权与职责、组织机构、监管程序以及重大制度建设在法律的层面予以统一。同时,明确行政监督权与行政执法权间的关系、明确相关监管者法律责任、健全投诉、质疑程序、完善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有效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最优化、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保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与法治互相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立法与政府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的法律之间,可以是两个并存的不同层面的法律体系,在消除公共资源相关法律体系的抵触与冲突现象基础上,可从权力制衡、社会监督、信用共享、科学规范等方面来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建议研究出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三是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立法列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如表1所示,从自治区层面看,自2011年开始便有相关文件发布。然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始于2016年和2017年。这两年颁布文件主要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搭建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包括了平台建设方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保证金、专家及专家库、评标工作、交易行为等多方面的管理办法。颁布的文件主要集中于自治区一级的交易中心整合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此外也涉及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公开问题。
表1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立法列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相关文件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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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自治区、柳州市在上位法未作修订或未立法的情况下,结合自治区、柳州市实际,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由自治区、市政府出台相关规章,出台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管理条例》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地方法规规章层面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能定位,准确界定各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着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综合监管模式和制度创新上升到立法层面,使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有法可依,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制化运行。(www.xing528.com)
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第一,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一般工作文件,应相互沟通、共同协商。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县(区)政府的意见后,形成一致共识后颁布实施,尽可能保持制度规则的统一。
第二,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须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备案,实行文件目录清单管理。制定全市统一的制度规则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对有效施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实行动态的目录管理,对未进行清理、备案、列入目录、公布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不得继续施行,确保制度规则和监管清单全市统一。
第三,定期清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 原则,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进行清理,对一些涉及相同内容,自治区、市、县(区)先后发文且上下不一致的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予以修改,该废止的及时废止,尽可能减少制度层级和数量,保证市域范围上下制度规则的统一。
3.健全统一制度规范
首先,从公共资源综合制度、行业交易规则、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层级制度”体系框架。
其次,根据柳州市目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公共(公益)事业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交易项目分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类项目交易特点,制定分类统一的市(县)平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服务标准,统一注册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竞价交易、评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推进专业交易流程标准化。
再次,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不断深入,交易范围进一步拓展,将带来更多项目进入平台内集中交易,应及时制定新兴交易项目统一的交易规则,如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保障新兴交易项目的有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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