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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民事诉讼法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国际民事诉讼法是一国法院审理国际民事诉讼案件时所遵循的程序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一般包括下列内容:管辖权、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诉讼期间、送达、保全、证据、诉讼时效、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国际民事诉讼法以国际民事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用来解决管辖、送达、取证等程序问题;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进而寻找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民事诉讼法优化

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国际民事诉讼法是一国法院审理国际民事诉讼案件时所遵循的程序法。通常,国际民事诉讼的涉外性也可以从民事实体关系的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上进行判断,但国际民事诉讼的涉外性还表现在证据、保全、执行上,具体而言,国际民事诉讼还包括文书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国家间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国际民事诉讼法一般包括下列内容:管辖权、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诉讼期间、送达、保全、证据、诉讼时效、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内民事诉讼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关系密切。在英美法系,国际私法由三部分范围组成,分别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问题、法律冲突问题、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对管辖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做出了规定;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将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合并规定。但是,两者区别也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调整规范、法律性质方面。(www.xing528.com)

1.调整对象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以国际民事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用来解决管辖、送达、取证等程序问题;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进而寻找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2.调整方法和调整规范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主要采用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规范,国际私法则以间接调整方法和冲突规范为主。

3.法律性质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但国际私法兼有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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