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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及其工作概述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月18日,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内设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法规股)、建设用地股、地政股、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股。下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盛所、和平所、方官所、新城所、辛桥所、泗庄所、东马营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图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地图监管检查工作。2019年共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个。

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及其工作概述

【概况】 2019年1月,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机构改革,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理信息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农业局林业管理、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发展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月18日,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内设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法规股)、建设用地股、地政股、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股。下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盛所、和平所、方官所、新城所、辛桥所、泗庄所、东马营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李子良(1月任)

局长:高立新(1月任)

副局长:于 君(女,1月任)

夏 婧(女,1月任)

毛胜杰(1月任)

孙春英(女,1月任)

陈少波(1月任)

杨淑芳(女,1月任)

【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大队对全市13个镇(办事处)共出动巡查车辆143台/次,巡查人员600余人次,立案查处违法占地322宗。全年配合市、镇(办事处)政府和自规所总计拆除违法占地88宗,拆除总面积240.9457亩,其中耕地205.1112亩。

【土地利用】 全年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40宗,面积1585.1亩,出让金180648.5833万元。其中:挂牌出让38宗,面积1573.10亩,出让金179960万元;协议出让1宗,面积12亩,出让金320.64万元;1宗增加容积率,补缴价款367.9433万元。

【地籍管理】 圆满完成了全市2018年度2442.4亩的土地变更调查核查工作,共涉及遥感监测图斑498个。目前该数据已经国家审核通过,并启用最新成果数据,为建设用地征收及违法查处提供依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自开展调查工作以来,结合数字城市基础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完成了全市城、镇、村共计409个村的现状地物调查工作。对国家下发的7400块不一致图斑和地方自主提取的10642块不一致图斑全部进行了实地调查举证工作,完成了县级和市级接边工作,同时建设成三调初始数据库

【耕地保护】 全年共报批6个建设用地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382.6205亩。其中:农用地1439.9175亩(耕地1386.78亩);开展了2018年25个批次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工作,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25份;完成土地征收共计25个地块,面积1062.4785亩。

【地理信息建设】 测绘公司在全市进行测量项目备案17个,严格审查,出具备案证明6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图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地图监管检查工作。主要针对辖区范围内地图销售情况进行走访、查阅等形式的检查,其中包括市新华书店学校附近民营书店等11处相关门店。经检查,未发现销售“问题地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北省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决定对该部分测量标志点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经检查全市范围内的两个三角点完好无损毁。(www.xing528.com)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并实现包括两个“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在内的14个受理窗口的设置,同时,根据业务需要还在不断调整增加综合受理业务人员。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统一业务办理流程和统一申请材料,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情况下,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1月到2019年12月完成入库638宗,共计7430户,完成住宅小区项目43个(含“解遗”项目43个,其他项目20个),个人及企业落宗570宗,已受理需外业测量待完成7个;不动产登记发证13648个,其中首次登记217个,转移登记7801个(其中林权转移登记2个),抵押权登记5381个(其中林权抵押31个),变更登记66个,补换证登记183个。抵押权注销登记831个;查封登记167个,解封42个。不动产登记证明5381个。不动产住宅小区项目外签5750户(正在逐步审核),上门服务25户。“解遗”项目完成23个,服务重点企业及群众加班加点办理业务达40余次。

【规划编制设计】 规划编制设计:按照《河北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了《高碑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高碑店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高碑店市历史文化名城护规划》《高碑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高碑店市30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等规划项目。

【项目审批】 负责高碑店市的用地规划手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出具规划设计条件。2019年共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个。共计67.388686公顷,其中居住10个,共计21.147373公顷;工业5个,共计32.229459公顷;商业5个,共计14.011854公顷;2019年完成工程规划审批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138.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8个,建筑面积80.8万平方米,工业及仓储项目6个,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一个,建筑面积7.23平方米。

【林业发展】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助力雄安生态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工作,2019年完成人工造林21150亩,全市有林地面积20万亩。森林覆盖率19.8%。林木绿化率25%。活立木总蓄积653364.99立方米。

【造林绿化】 高碑店市造林绿化工作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以两高一环为重点,深入开展环雄安造林绿化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等措施,全市完成造林6687亩,其中环雄安500米林带断档补植完成1092亩,两高补植补造145亩,白沟河两侧3370亩,白洋淀上游生态片林1150亩,社会造林930亩,完成20个村庄绿化,环雄安500米和两高基本没有断档。

【果品生产】 全市林果业总面积16485亩,其中梨5457亩,桃5500亩,2019年果品产量15000吨,果品产值3000万元。

【林果技术推广】 加快林木良种选育、抗旱造林、病虫害防治、主要林果产品加工利用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在林业发展中的贡献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在稳住精干高效的林业科研队伍的基础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部分科研人员向生产一线流动,充分发挥农民科技专家队伍的作用,专业技术干部与农民“土专家”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技术优势;加大林业科技投入,搞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推动林业稳定发展;要稳定科技队伍,加强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党政主管领导、林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广大林农的培训,提高科技素质,造就一批新型林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林业建设。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大力提升林业技术推广能力,加强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建设和支持力度,引导科研教育机构开展林业技术服务。

【果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果园用药管理,严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或生物农药;加强果品药残留检测,抽检率达到50%。

【病虫防治】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设监测点3个,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科学实用生物,高效、低残留农药,保证林木正常生长,提高森林质量。

【林果检疫】 做好当地林果产品及新发地外来果品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和外来产品复检率达到85%以上。

【林政资源管理】 贯彻落实林业分类经营、林业重点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治林,依法兴林;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和依法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非法流失,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加强资源管理,严厉打击乱占林地、乱砍滥伐、侵占湿地等违法案件,依法保护林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五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种苗的侵权、破坏盗伐古树名木等的违法行为。

(高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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