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单位

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单位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入生态环保序列的责任单位是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分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科、管理科三个,机关行政编制11名,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唐山市滦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机构编制10名;滦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编制39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单位

纳入生态环保序列的责任单位是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分局。

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生态办,主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精准分析各项指数,每日发布管控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汇总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并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生态办共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劳务派遣16人、借调5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各镇(街)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职能,保障了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简称生态局)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综合科、管理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三个,机关行政编制11名,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唐山市滦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机构编制10名;滦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编制39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www.xing528.com)

2020年,滦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建设生态滦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滦州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唐山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大气环境质量创有历史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在全省评为“优秀”。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07,全省排名倒17名,同比下降14.39%,下降率全省排第33名,改善率在全省16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36,唐山市1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7%。改善率在全省16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唐山市1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3。优良天数241天,同比增加29天,优良比率66.12%;重污染以上天数11天,同比减少8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