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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统计局的优化管理工作及统计监测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滦州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组织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统计监测工作,有效引导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二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突出亮点展风采,统计局日常工作开展突出自己的特色,充分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多次争取河北省统计局和唐山市统计局来滦州市开展现场调研活动。对年内各月度工业生产与财务统计数据按月及时整理提供,并依据完成情况搞好运行监测和预警。

滦州市统计局的优化管理工作及统计监测

【统计概况】滦州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等。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综合统计一科、综合统计二科等4个行政科室;下属城市经济调查队、农村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计算信息中心、服务贸易中心等5个事业机构。行政编制1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事业编制23名。2020年,滦州市统计局围绕全市总体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参加疫情防控,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推动统计改革,提高调查质量,推进法制建设优化统计服务,抓好队伍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统计保障。2020年获“滦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努力打造“五型”机关】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切实做到民主集中制、激发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大家围绕全市大局开展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等,努力把统计局打造成为制度型、民主型、创新型、务实型、活力型的“五型”机关。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活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全体同志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升,“四个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打造了一支精益求精、踏实做事的干部队伍。

【统计工作预测预警】建立高效、快捷、精准的经济预警机制。定时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基础数据的跟踪监测,强化统计预警、预测服务意识。建立快捷的信息反馈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采集方法,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针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难度大的严峻形势,年内4次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提升了统计信息价值。全年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滦州统计月报10册、统计专报1篇,统计分析和各类信息90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建立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的运行机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谋划和战略部署,发动全员力量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从过去要什么给什么的被动服务转变为发现问题有数据、有见解、有理性地主动参与。

组织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统计监测工作,有效引导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建立产能调整、耗钢产业建设、新开工项目全程跟踪监测制度,煤炭削减监测和节能工作监测成为对外服务的两大品牌,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建立服务社会延伸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社会公众关注的民生统计信息。巩固完善传统媒体发布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信息发布网络。运用各种媒体,加强数据解读,普及统计知识,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不断树立政府统计形象,提高了统计公信力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下达后,统计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实施意见》,建议市委把市委党校将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了科级干部培训内容,将《意见》《办法》等文件精神学习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滦州市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河北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了数据质量管理、控制、责任追究体系。一是维护数据质量生命线。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河北省统计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按照上级统计制度规范要求,规范各种台账、报表,做到说真话、报实数。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维护统计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从月报、季报、年报等常规统计工作抓起,在采集、整理、汇总、传输等统计数据生产各个环节上,抓工作流程规范,抓操作严谨细致,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积极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品牌】营造品牌创优势,积极主动对接2020年度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评价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品牌优势。6月份,就相关评价指标召开部门会议,组织专人做好相关指标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与中国中小城市研究院的协调联系,认真研究评价体系,为相关评价结论争取优势,努力使滦州市在“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和“中国中小城市创新创业(双创)百强县市”评价中争先进位,全力为实现“进军全国百强,建设中等城市”目标提供统计保障。突出亮点展风采,统计局日常工作开展突出自己的特色,充分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多次争取河北省统计局和唐山市统计局来滦州市开展现场调研活动。文明建设出成绩,统计局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2020年5月统计局被评为“滦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统计工作的运行监测和预警】完成90家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基本情况、产业单位情况、能力、信息化、财务等年报和17家成本费用调查,规模以下34个工业企业、2个村级样本工业抽样年报、39家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统计工作、28家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工作。

经济开发区统计、装备制造业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同步开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业生产统计台账(电子台账),做到数出有据,资料齐全。全面落实一套表制度,确保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做到网上直报,坚决杜绝代报现象,及时指出和解决基层企业在工业统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工业数据及取材进一步规范。把新增“四上”的企业培育和申报纳入日常工作,成熟一个、申报一个。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2家,其中新增服务业企业5家、规下转规上5家。2020年共有文化企业3家,新增0家;协助市委宣传部搞好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培育。对年内各月度工业生产与财务统计数据按月及时整理提供,并依据完成情况搞好运行监测和预警。同时,核对企业主要产品,核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好月度测算,服务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同时,核对企业主要产品,核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好月度测算,服务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完善了16家规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核算;年内新增纳统规上工业企业12家,其中拆分企业新增2家,月度新建投产新增企业5家,小升规企业新增5家。

农业统计联网直报延伸至村级,《经济作物生产情况》等3套表在平台上录入,《农业生产条件》等3套年报表年底在平台上录入。县、乡、村基本情况也是村级直报县级代报,更好地发挥了网络平台作用,比传统方式更直观、更方便,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控制数据质量。

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通过农业产业化率提升摸底筛查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符合龙头企业统计标准的入统企业截至到2020年底达到35家。

农业“三新”(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统计工作纳入正轨。经过试算,农业“三新”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科学核算,真实反映现代农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对基础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统计支撑和带动作用。

准确、及时完成市统计局承担的“生产总值增量、生产总值增速、人均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增速”四项绩效考核标的上报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日趋规范。2020年入库的新开工项目共有237个,其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23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

统计调查】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滦州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滦州,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普查工作人员艰苦奋战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滦州市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方案设计、普查区域划分和电子地图的标绘、“两员”选调和培训、普查试点、部门数据的整理、普查摸底、入户登记、比对复查、事后质量抽查、编码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出生、死亡等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数据汇总和公布时间为2021年1月到2021年12月。

各项常规调查。市统计局对所承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服务业和贸易业抽样调查、成本费用调查、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村(居委会)调查、城乡属性划分、商品房供应情况专项统计调查、文化产业统计、粮食产量调查、基层统计现状调查、城乡居民小康建成满意度调查、工业消费品价格调查、企业景气度等14项工作,全部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数据审核验收和上报。(www.xing528.com)

【统计名录库维护】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结合市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编办、民政开展滦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完成了基本单位季报、年报等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名录库维护人员参加市、县两级培训,实现了县、乡两级名录库维护的有效衔接。

【农村统计抽样调查】2020年,组织实施了农作物遥感测量和对地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等调查项目。

农作物对地调查(遥感测量)与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全市共抽中8个乡镇涉及15个调查村45个耕地样本单位区,进行农户种植意向、农作物遥感测量和对地调查、粮食作物预计产量、冬小麦玉米实割实测产量调查,抽样调查的数据用于推算全市的粮食产量。

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情况。2020年全市花生播种面积14913.13公顷,产量64086.42吨;蔬菜播种面积9684.85公顷,产量832844.10吨;瓜果1184.89公顷,产量68444.66吨。

主要粮食生产情况。粮食总播种面积40426.8公顷,产量261852.95吨。其中:小麦7195.00公顷,产量41606.17吨;玉米29870.13公顷,产量203143.02吨;豆类1098.87公顷,产量2784.19吨;薯类1496.80公顷,产量54418.30吨。

园林水果生产情况。2020年园林水果面积1654.33公顷。其中苹果园面积770.33公顷,梨园454.07公顷。园林水果总产量36044.78吨,其中苹果18306.46吨,梨7928.3吨;坚果总面积180.73公顷,坚果总产量512.86吨,其中核桃产量405.57吨。

渔业生产情况。截至2020底年全市渔业养殖面积99公顷,鱼总产量766吨。其中淡水养殖产量627吨,捕捞139吨。

农林牧渔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统计。核算截至到2020年底农业战略性新型产业总产值709万元,增加值371万元。

新型农业主体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1家。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统计。2020年全市大型养殖户共2户主要调查单位。

主要畜牧生产情况。截至2020年底累计猪存栏6.47万头,牛存栏5.85万头,羊存栏6.34万只,家禽存栏287.11万只,猪出栏27.22万头,牛出栏7.17万头,家禽出栏648.23万只,禽蛋产量2.15万吨,奶产量15.51万吨。2020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5.31亿元元,可比价增速3.3%。

【城乡住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全市抽取11个村(居),共110户居民家庭作为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工业生产者调查,全市共11个出厂调查企业,3个购进调查企业,调查内容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价格。

消费零售价格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商品零售价格调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

劳动力调查是及时、准确反映我国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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