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规则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

规则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工智能侵权责任规则设计关系到社会安全、科技创新、应用、行为自由和权利救济等问题,它直接影响人工智能产品设计者、制造者、使用者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在进行侵权责任规则设计时,将鼓励技术创新作为基本价值理念,就需要在责任分配方面向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主体适当倾斜,避免因侵权赔偿数额巨大妨碍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人工智能时代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不能过于严苛,否则会使其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短板。

规则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

人工智能侵权责任规则设计关系到社会安全、科技创新、应用、行为自由和权利救济等问题,它直接影响人工智能产品设计者、制造者、使用者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责任承担的背后隐藏着上述主体的利益博弈,更体现着对技术进步与社会安全、创新者激励与受害人救济、行为自由与权益保护的综合考量。”[14]

(一)人工智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和繁荣

为鼓励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需要对技术创新带来的负面效应予以适当容忍。在进行侵权责任规则设计时,将鼓励技术创新作为基本价值理念,就需要在责任分配方面向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主体适当倾斜,避免因侵权赔偿数额巨大妨碍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民事责任具有损害转移的功能,即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转由加害人承担。这种损害转移能够起到促使成本内部化的作用。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的主体为降低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会尽到更多的注意义务,进而保障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安全性。

(二)受害方获得救济的充分性(www.xing528.com)

技术创新和进步不应成为阻止受害人获得救济的正当理由。“从价值立场来看,充分救济自动驾驶汽车致损事故的受害人应该成为法律机制调整或创新的主要出发点。”[15]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法律方案来解决机器人的责任问题,在涉及财产损害之外的损害案件中,都不应该限制损害的种类或者程度,也不应该基于损害是由非人类行动者造成的这一理由限制受害人可能获得的赔偿。[16]

产业发展与受害者救济并不绝对矛盾。“如果不要求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者或制造商承担符合公平正义观念的责任,消费者可能会怀疑设计者或制造商为了产业利益而将未臻成熟的自动驾驶汽车推向市场,从而使其购买或使用自动驾驶汽车的信心受到打击,导致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汽车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反而会影响产业的发展。”[17]消费者对人工智能产品市场信心的培育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行业和产品形象,如沃尔沃谷歌等企业基于企业社会责任自愿承担部分责任,通过市场的力量影响责任配置。

人工智能时代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不能过于严苛,否则会使其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短板。20 世纪90 年代,美国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对版权法和侵权法进行了重大制度变革,降低了互联网平台的法律风险,激发了硅谷企业和程序设计者的创造力,为互联网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制度环境。目前,人工智能产品的应用处于探索和发展初期,需要培育人工智能行业的创新精神,不宜过度限制人工智能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等主体的行为自由选择度,影响人工智能行业的整体发展。当然,培育创新精神也需要兼顾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和救济,不能让社会大众成为科技进步或创新的牺牲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