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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释的种类及其补充规则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文义解释,地震系因地壳内部的原因所致,故加油站爆炸不构成“地震”。从目的解释以观,乙交付的手机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习惯、惯例解释,是指将存在于法律规则之外的交易习惯、交易惯例,作为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解释方法。后甲、乙就合同义务履行先后顺序产生争议。根据《民法典》第511条的规定,合同的补充解释规则包括:1.对合同标的质量的补充规定。

合同解释的种类及其补充规则

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合同解释可分为内容解释、补充解释和修正解释。

(一)合同的内容解释

合同的内容解释,是指对当事人订立之合同的内容进行解释。根据《民法典》第142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解释方法包括:

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是指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使用的词句存在理解分歧的情况下,以一般社会观念对争议词句的最通常的理解,作为该词句含义的合同解释方法。

【训练】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甲应当承担全部修缮费用,但是因“地震”引起房屋毁损的,修缮费用由甲、乙平摊。租期内,附近的加油站爆炸,引起地面剧烈震动,房屋毁损。本案中,是否发生了“地震”?

回答:否。按照文义解释,地震系因地壳内部的原因所致,故加油站爆炸不构成“地震”。甲应承担全部修缮费用。

2.体系解释。体系解释,又称整体解释或上下文解释,是指依靠合同条款之间的逻辑联系,根据当事人明确约定的条款,推导出当事人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条款的合同解释方法。

【训练】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合同的租金条款中约定:“月租金2000元,总租金4.8万元。”甲乙合同的租期是多久?

回答:根据体系解释,由租金条款可以推知,租期为24个月。

3.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将当事人订立该合同所欲追求的目的,作为确定合同当事人未约定或者未明确约定的条款依据的合同解释方法。

【训练】甲从乙手机商处购买进口手机1部,因与我国网络不匹配,不能使用微信。经查,甲乙并未约定该手机的具体功能,乙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是。从目的解释以观,乙交付的手机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习惯、惯例解释。习惯、惯例解释,是指将存在于法律规则之外的交易习惯、交易惯例,作为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解释方法。对于习惯、惯例解释,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作为合同解释依据的习惯、惯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作为合同解释依据的习惯、惯例,可以是在交易行为地或者特定领域、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3)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训练】甲、乙订有长期供货合同,没有履行先后顺序的约定,但一直以来均是甲先交货,乙收货验收无误后付款。后甲、乙就合同义务履行先后顺序产生争议。该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回答:甲乙在长期的交易当中形成了甲先交货、乙后付款的交易习惯,按照该习惯解释和处理甲、乙之间的纠纷最能体现甲、乙的真实意愿。

5.诚实信用原则解释。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是指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诚实守信、与人为善、不加害他人的要求出发,确定当事人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的内容的合同解释方法。

【训练】甲乙订立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苹果200公斤,且任何一方违约,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向乙交付苹果短缺2公斤。乙遂请求甲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答:否。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2万元违约金不应适用于本案情形。

(二)合同的补充解释

通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条款、合同目的以及习惯无法对合同特定内容进行解释的,民法还会根据市场公认的通行交易规则或公理予以确定,通过任意性规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根据《民法典》第511条的规定,合同的补充解释规则包括:

1.对合同标的质量的补充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标的质量要求未作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的解释加以明确的,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2)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3)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www.xing528.com)

2.对合同价格的补充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金、报酬未作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的解释加以明确的,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合同的标的按照市场确定价格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合同的标的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在迟延履行期内,政府价格调整的,按照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履行。这意味着:

第一,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第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训练】8月15日,甲、乙订立汽油买卖合同,约定10月15日双方同时履行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买卖价格。现乙迟延付款后,国家下调汽油价格。此时,乙应当按照何种价格支付价款?

回答:乙应按照合同订立时的价格付款。

3.对履行地点的补充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未作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的解释加以明确的,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2)给付货币或其他动产标的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给付动产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训练】甲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甲出租给乙笔记本电脑,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此时,乙应当到甲处取电脑,还是甲应将电脑送至乙处?

回答:动产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甲处履行,故乙应到甲处取电脑。

4.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方式、履行费用未作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的解释加以明确的,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训练】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批玻璃器皿出卖给乙。双方未就包装问题加以约定。

1.该批货物是否应当包装?

回答:是。包装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

2.包装费用由谁承担?

回答:甲。甲负责包装,应承担包装费用。

5.对履行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期限未作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的解释加以明确的,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原则上,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买卖合同的价金支付时间,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时间。

(3)利息、租金的支付,借款、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期间届满时支付;借款、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三)合同的修正解释

合同的修正解释,是指合同的内容违背公平原则,或有其他违背法律精神的约定,通过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对其予以修正的解释方法。例如,《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再如,《民法典》497条有关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等等,其立法目的在于去除就人身伤害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防止契约自由原则的滥用。在实质意义上,合同的修正解释构成了法律对民事主体私法自治的干预,是公序良俗原则在立法上的实际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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