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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责任的特征及类型分析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侵权的责任有以下特征:1.网络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网络侵权的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多数表现为明知。(二)网络侵权责任的类型1.单独责任。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单独从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时,依法应独自承担的责任。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网络服务之便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或者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即权利人因主张权利不当,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责任的特征及类型分析

(一)网络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在网络用户利用互联网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的情况下,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网络侵权的责任有以下特征:

1.网络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一方面损害后果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另一方面,损害后果无法完全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

2.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网络侵权的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多数表现为明知。

3.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网络中的各方当事人,诸如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电子认证机构(CA)、软件和硬件提供商、配送企业、电子银行,也包括特殊的侵权主体,即黑客及病毒传播者。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类型(www.xing528.com)

1.单独责任。

(1)网络用户的单独责任。即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单独从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时,依法应独自承担的责任。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单独责任。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单独从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时,依法应独自承担的责任。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网络服务之便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或者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3)权利人的单独责任。即权利人因主张权利不当,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2.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即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权利,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过错的,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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