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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音乐文化理论的前沿发展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齐鲁音乐文化在其时具有先进性,绝非凭空产生,而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齐与鲁正是这种互补性,走在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前列。如果说,春秋时期的其它国家例如秦、晋、楚、宋、越、吴等多为礼乐实践的层面,而齐鲁音乐文化的先进性则体现在更注重“理”。齐鲁音乐文化在当时具有的开放性进一步导致文化多元性的产生。

齐鲁音乐文化理论的前沿发展

齐鲁音乐文化在其时具有先进性,绝非凭空产生,而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有关齐与鲁各自的背景是学界皆知的,鲁是承继周王室的嫡系,礼乐体系齐备。“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凡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君臣未尝相弑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天下以为有道之国,是故天下资礼乐焉。(《礼记·明堂位》)“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褅是也。夫大尝、褅,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褒扬)周公,故以赐鲁也”(《礼记·祭统》);齐则是作为春秋时代社会全方位发展的排头兵,第一个完成霸业的齐桓公,在其治下社会的政治经济均处于领先地位,是为一个开放性的政体。从这种意义上说来,春秋时代的齐鲁大地具备继承与发展的一切优势。正因为此,从文化的角度说来既有相当的承继性,也在发展中代表着先进性。我们说,齐和鲁同样传承着正统的周礼乐制度,否则孔夫子怎么能够在齐而不是在鲁欣赏到正宗的“韶乐”,发出“尽善尽美”的慨叹?“孔子年三十五……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史记·孔子世家》)。太史公似乎是说孔夫子35岁时才在齐欣赏到《韶》乐的,换言之则是说他在鲁反而没能见到。齐能够这样完好的保存被奉为“六代乐舞”经典的“韶乐”本身就说明其所谓的“正统”性。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齐走在了春秋时代发展的前列,并实施了一系列开放性的政策,成就了先秦时代第一个自由学术的高峰,这就是“稷下学宫”的历史贡献。《战国策》讲齐的都城临淄当时是“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说明当时的人民安居乐业,乐成为人民普遍所喜好者。这与“由士以上则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治之”(《荀子·富国》)的做法显然不尽一致。作为击弦乐器的筑,也是最早的历史记载之一。成语“滥竽充数”说的是齐王听三百人吹竽齐奏的故事,虽然说这里面不乏充数者,但毕竟在当时的都城一下子能有三百吹竽者,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齐与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正如孔夫子所云:“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这里的变指什么呢?显然在其时齐在多方面的、包括文化思想领域的快速发展,对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使得以往所谓正宗的周礼从“道”的层次上产生了变化。齐与鲁正是这种互补性,走在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前列。

儒家学说是在春秋时代社会发生巨大变革之后产生,礼乐制度恰恰是在此时从形式和内容上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孔夫子应该是最早从礼乐思想方面对礼乐制度进行阐释的学者之一。在维护周礼的前提下,他的礼乐思想体系是在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产生与发展,并为礼乐制度的演化以及变革充实了新的内容。孔子思想中的几个重要概念,诸如“仁”“和”“尽善尽美”“中庸”等审美观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对乐的重视绝非以往全然等级化的礼乐观念。诸如“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他不但注重礼乐文化的功能性,更注重教育的全民性,这些绝非西周时代的礼乐制度中所有。孔夫子创办的私学,在“有教无类”观念的指导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将乐视为人的修养完成的最高阶段。孔夫子反对“郑卫之音”,却是注重民间音乐,“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他对《诗》的编纂,更说明其与西周礼乐制度的不同。如此,稷下学宫的设立,私学的兴起,官学与私学并举,都发生在齐鲁之地。正是春秋时代社会变革的现实,齐鲁之地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先进性,才能够出现流芳百世的学术大家,使得孔夫子能够提出如此体系化的思想,才会出现孟子、荀子、管子、晏子、墨子邹衍等一批出类拔萃的学者。学者们的思想理念不尽相同,但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当属儒家思想。经过了孔子的奠基,其后则有孟子、荀子等人在战国时期将思想体系加以补充完善,最终被汉代统治者以制度的方式确认下来最终影响了中国文化两千余载,由此才使得后世的传统音乐文化的主导脉络无论是在本体中心特征(律调谱器)还是音乐文化的深层方面都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

我们看到,就汉魏以下的礼乐观念说来,基本沿袭了东周思想大解放之时确认的体系。有一点不可否认,儒学观念中的“乐”倡导的是表情论,而不是僵化的东西。“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礼记·乐记》)然而,我们的音乐史学著作中,说到礼乐制度,仅仅是将先秦时的一些表象列出,而忽视了礼乐制度内涵在儒家学说中得以充实、丰富、拓展,也忽视了礼乐制度的演化以及对后世的巨大影响。(www.xing528.com)

尽管汉代有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但这里儒术中的礼乐观念,并非西周礼乐制度的翻版,而是在社会对西周礼乐观念进行主动改造之后形成的。在“古乐”与“新乐”的矛盾性中,在乐的解放与情感、审美本性的回归之中,礼乐观念获得新的诠释:“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礼记·曲礼下》);“今之乐由(犹)古之乐。”(《孟子·梁惠王下》)在诸子百家论乐的时代,齐鲁音乐文化对中国音乐文化的贡献是非常突出的;如果说“金石之乐”代表了先秦时期音乐实践最高峰,那么齐鲁音乐文化对中国音乐文化的影响和贡献在这一时期又是最为辉煌的。如果说,春秋时期的其它国家例如秦、晋、楚、宋、越、吴等多为礼乐实践的层面,而齐鲁音乐文化的先进性则体现在更注重“理”。

齐鲁音乐文化在当时具有的开放性进一步导致文化多元性的产生。其开放性特征又体现在各种思想观念的碰撞与交流上。因为开放,所以有更多的交流,才让非齐国的人才同样大显身手。源自齐国的这种开放性也影响到鲁国,更进一步对儒家礼乐观念的形成起到决定性作用。虽然礼乐在汉代以降越发趋于僵化,但终究是历代统治者所不可或缺的。儒家学说中的“和”“中庸”“雅、郑”“审乐以知政”“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强调乐的功能性以及与现实社会生活的联系、“音心对应”它律论等等,深刻影响着中国绵延两千余载的“乐文化”。齐鲁大地上经过改造的礼乐思想以及音乐本体中心特征的成功实践,在华夏大地延续了数千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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