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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效的水资源综合配置机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水资源具有公共物品性,决定了水资源合理配置,如果仅仅采用单一的配置模式将会“失灵”,必须建立行政配置、市场配置和社会配置相结合的综合配置机制,在不同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选用。经济学家认为,社会配置能同时避免在水资源分配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能提供充足的信息,以实现合理配置;但是社会配置只能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构建高效的水资源综合配置机制

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由于水资源具有公共物品性,决定了水资源合理配置,如果仅仅采用单一的配置模式将会“失灵”,必须建立行政配置、市场配置和社会配置相结合的综合配置机制,在不同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选用。

在多数情况下,市场对于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能够通过价格杠杆或竞争机制引导资源朝着最大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最佳分配,因而是最有效率或是最优的。对此,亚当·斯密曾说过: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然而,实践证明,由于负外部性的存在,市场机制对水资源等公共物品的配置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并显得非常的无能为力,以至于出现市场失灵,导致“公地悲剧”。

市场在公共物品配置上的失灵为政府配置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现实空间。政府具有配置公共物品的巨大优势,不仅可以防止市场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危险,而且能够通过行政权力弥补和克服市场的不足,克服负外部性,从而提高公共物品的配置效率,增加社会的福利。然而,如同市场配置一样,行政配置也有其“失效”的一面,出现“政府失灵”。不同于市场配置,引起“政府失灵”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内部性”。行政配置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善政基础上的,法度严明、官员清廉、行政高效、管理公正是善政的要素,因而政府是以克己奉公、勤政廉洁的形象介入经济的。然而,政府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由个人组成的集合体,他们有着不同利益和目的,这些政府行为主体可能受到利益的驱动,谋求个体效用最大化。由于政府“内部性”存在,产生了腐败和钱权交易的“寻租”现象,使政府行为失去公正性,不再发挥公共的职能,从而导致社会成本大大增加,资源被大量浪费,政府严重失灵。

经济学家认为,社会配置能同时避免在水资源分配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能提供充足的信息,以实现合理配置;但是社会配置只能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不同的水资源配置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各有其适用范围和形式,并且相互依赖、相互补充。而且,实践证明,如果采用单一的配置机制容易产生很多弊病,很难实现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因此,建立水资源综合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机制的优势,可以实现水资源的最优配置。蔡守秋教授认为: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市场机制无效、低效或失灵时,要及时引入国家或政府干预;第三部门和公众参与、社会舆论道德约束可以结合前两种机制进行,特别在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缺乏、无效或失灵的情况下,第三部门和公众参与更能发挥作用。

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资源配置的目标具有一直性,即可持续发展、公平、安全与效率。这些价值目标的实现如果仅仅依靠单一的配置模式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建立综合配置机制是水资源配置的价值使然。

可持续发展是水资源配置所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这一目标是将人类的发展与水资源的永续性联系在一起,将人类与水资源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对资源最优利用和保护的发展,是一种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发展。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发展对于资源的利用合理化,使有限的资源能够支撑生命系统的良好运行,从而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而永续发展。(www.xing528.com)

这一价值目标在水资源配置中则体现为:第一,要改变水资源的不合理使用方式,维护流域健康,保护水环境;第二,科学衡量水资源配置的数量,不仅通过社会的发展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而且要促进水资源配置效率;第三,承认水资源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为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和生命系统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水资源成为日益稀缺的资源,因而公平、安全与效率也成为水资源配置的价值目标。水资源的稀缺性必然要求水资源配置的效率,高效利用水资源,因此效率就成为水权配置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水资源也是人与其他生物生存需要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水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因此而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水资源的配置必须考虑风险的防范,水资源的安全已经对人类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了影响,甚至关系到人类的未来命运。因此,水资源的安全成为水资源配置中具有战略性地位的价值目标。在水资源配置这一价值体现为对于水量和水质的双重要求。

我国水资源现实是紧缺与浪费并存,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这种状态意味着,水资源配置必须是高效率的。水资源市场配置的优势在于能使水资源经济效率得以最大发挥,然而,水资源配置的高效并不意味着配置的公平。水资源的公平配置要求水资源分配应当从整个社会、整个流域的公共利益和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做全盘的考虑。可以认为,水资源配置的公平价值目标体现着社会主要制度——法律制度的社会正义,并决定着其他正义的基础和标准,而政府配置更能实现这一价值目标。

一般而言,公平、安全与效率是有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在水资源配置中也是如此,但是它们之间也有统一性,也有一定的相互促进作用。由于水资源是基础性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水资源配置的效率价值应当是建立在公正和安全价值目标上的。因此,应当先考虑公平价值,水资源应当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平等地分配,贯彻机会平等的公平原则,减少流域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进而再追求效益。

实际上,市场配置、政府配置和社会配置已在水资源合理分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市场配置遵循效率原则,在水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政府配置遵循公平原则,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再分配职能来维护社会公正,实现社会的普遍安全;社会配置则遵循公开、社会责任等道德原则,使集团利益得以实现。总之,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不仅需要市场,而且也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公平、安全与效益价值目标的实现要求建立水资源综合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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