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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庭理论研究及其相关内容分析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环保法庭理论研究其包括内容有:总结国外环保法庭设立所昭示的普遍规律,并总结其借鉴意义;研究环保法庭的基础理论,包括其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法律基础、外部环境和支撑系统;研究环境法庭的设立与专门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内在关联。

环保法庭理论研究及其相关内容分析

(一)研究思路

本项目研究将按照“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比较借鉴→理论归纳→对策研究”的研究思路,在辨析环境权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到实际权利演进的历史规律,探究环境权的属性定位,总结保障与救济环境权的制度需求,厘清环境侵权性质及其内在规律的基础上,从总结归纳现行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制度依据、运行绩效和内生性困境出发,以环境权和权利救济理论为指导,梳理环境侵权救济的内在机制诉求以及在此视野下环保法庭的功能定位,借鉴国外设立环保法庭的经验教训,结合国内已经设立环保法庭的探索,多角度探究其问题与根源,重新定位环保法庭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作用实现机制,前瞻性地提出完善我国环保法庭设置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内容

本书研究环境侵权救济诉求下的环保法庭构建,研究内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现行环境侵权救济机制所存在问题的梳理

通过广泛调研和理论研究,对现行的环境侵权纠纷及其救济机制实施的现状进行实证研究和理论剖析,归纳我国现行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存在的弊端,揭示现行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是沿用传统的民事权利救济机制。在传统诉讼模式三分的背景下,通过对传统民事侵权救济机制拓展适用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需要。

2.研究理想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构成系统

具体而言:(1)研究在人类权利谱系体系和权利演进的历史进程中,公民所享有的环境权的应然定位与法律属性,进而总结出环境权保障与救济的法律制度投射。(2)研究环境侵权救济的内在机制需求:在价值选择上要突破传统民事权利救济机制的私益性与私人性特性,彰显公益性与社会性;在方法适用上,既要继承传统的诉讼机制,又要因应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在环境侵权救济的潜在本质认识上,需要揭示其处理多种类型权利冲突的特性,把环境侵权纠纷纳入多种类型权利冲突处理框架之内予以解决。(3)因应环境侵权行为及环境权利救济机制需求的特殊性,需要重新构建专门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包括专门的法律基础、程序机制、组织载体和支撑系统,环保法庭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专门的环境诉讼机制的组织载体而存在并发挥作用的。

3.环保法庭理论研究(www.xing528.com)

其包括内容有:(1)总结国外环保法庭设立所昭示的普遍规律,并总结其借鉴意义;(2)研究环保法庭的基础理论,包括其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法律基础、外部环境和支撑系统;(3)研究环境法庭的设立与专门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内在关联。

4.环保法庭实证研究

就现实需求来看,有必要构建专门性的审判组织(环保法庭)来引入先进的环保理念、吸纳专业环境法律人员解决环境纠纷,这也是审判体系多元化的现实需要。这种多元性也体现为,现实中的环保法庭虽然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环境纠纷而设立,但又各具特色。因此,需要具体考察我国已经建立的数个环保法庭的成立背景、成立契机、内部架构、人员构成、职权职责、受理案件类型、受理案件范围特色以及运作实效,梳理和检讨我国的环保法庭在救济环境侵权中的利弊得失,评估其各自在环境纠纷解决与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具体制度绩效。

5.环保法庭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的功能实现机制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总结出我国环保法庭设立必须在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全面更新的情况下才能发挥预期作用。环保法庭必须作为专门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实现的组织载体,以受理环境公益诉讼和专门环境诉讼为要务,进行专门环境诉讼机制和支撑系统的全面革新。在此基础上,总结环保法庭设置的内在需求和规律特征,为我国全面设置环保法庭提供参考意见和具体建议。

【注释】

[1]就全国已经成立的多家专门环境审判组织进行细致梳理与比较,目前,全国各地的专门环境审判组织名称尚未统一,有“环境保护法庭”、“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与资源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生态资源审判庭”、“生态资源合议庭”等多种不统一的称谓。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有多种原因的,这些原因有:专门环境审判组织本身尚处于实践探索期,未经全国统一部署;现实中专门环境审判组织设置于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其称谓是否需要结合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院的审级制度、各级法院的职责权限等进行区分尚待研究与统一;不同地方的一些司法习惯导致名称的不同等。在本书随后开展的论述中,会结合一些典型的专门环境审判组织的实证调研与个案剖析,兼顾与重视我国现有的专门环境审判组织在名称上的差异。因此,当列举或者论述到某一特指的专门环境审判组织时将使用其特定称谓,除此之外,为了行文和论述的统一与简略,本书将概括使用“环保法庭”指称当前我国出现的各类专门环境审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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