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构建完善的中国环保法庭制度机制

构建完善的中国环保法庭制度机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领域进行了较大的司法制度创新,预期通过普遍设置专门环境审判组织,以改进环境纠纷解决和环境权益救济不理想的司法现状。由此,环保法庭运行绩效的彰显,呼唤契合环境权益侵害救济特殊需求的全新的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环保法庭只有作为专门环境诉讼机制体系的组织载体,以专门环境诉讼机制体系作为机制基础,才能发挥实际作用和预期效果。

构建完善的中国环保法庭制度机制

我国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领域进行了较大的司法制度创新,预期通过普遍设置专门环境审判组织,以改进环境纠纷解决和环境权益救济不理想的司法现状。但是,实践证明,环保法庭在制度设计和运作绩效上存在专业性不强和受理案件少等现实困境,制度运行的绩效与设置环保法庭的预期相去甚远。

前述内容已经从实证研究材料梳理和典型环保法庭个案剖析等角度,具体分析了我国当前环保法庭在制度建设中的具体内容,但为何几年实践下来,在国家和全社会高度重视的情况下,其运行绩效却依然效果不佳、难以尽如人意?(www.xing528.com)

实质而言,环保法庭运行绩效不理想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在法律机理上的缺陷,其内生性原因在于环保法庭在处理环境纠纷过程中,将环境案件分割为环境民事、环境行政和环境刑事案件,分别划归传统三大诉讼机制进行审理。由此导致,虽然环保法庭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但现在依然适用传统诉讼机制程序处理当前频繁的环境纠纷,“新瓶装旧酒”式的制度创新难以因应环境权益纠纷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私权纠纷的诸多特殊性。由此,环保法庭运行绩效的彰显,呼唤契合环境权益侵害救济特殊需求的全新的专门环境诉讼机制。这一特殊的、迥异于传统三大诉讼机制的专门环境诉讼机制,需要在全面和深入研究环境权益纠纷的内在规律和外在形式的基础上系统建构,它是一种独立于传统三大诉讼的全新的诉讼类型,需要进行专门的机制体系设计。它既包括实质的系统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本身,也需要辅之以相关联的配套程序机制设计。环保法庭只有作为专门环境诉讼机制体系的组织载体,以专门环境诉讼机制体系作为机制基础,才能发挥实际作用和预期效果。因此,本章研究的预期目标,即是在总结环境权益侵害救济特殊需求的基础上,深度归纳与类型化总结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而,系统梳理契合与辅助该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的配套程序机制的具体构成与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