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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课改精神的音乐教学目标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教学目标是相对于学生发生的具体变化而言的。不能把大多数教师难以把握或无法通过检测作出判断的变化称为“具体变化”,不能列入教学目标。通过以上论述不难看出“符合课改精神的音乐教学目标”在规定和规范具体教学行为和行为的具体程度、尺度、广度和深度方面有着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可观察、可检测、可评价”。

符合课改精神的音乐教学目标优化

作为一名教师,对于“教学目标”绝不陌生,它是教师编制教案的常规环节。但是不是每位教师在自己的教学目标中都能教好地体现课改精神呢?让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人民音乐出版社第13册教材“行进中的歌”单元教学目的:

1.通过欣赏中外进行曲,使学生了解到进行曲在节拍、速度、情绪、节奏、结构上的主要特点。

2.认识到进行曲在不同场合的作用并提高学生的欣赏素质。

3.通过欣赏中外进行曲,使学生学会根据进行曲的情绪分段并且运用小型打击乐器体会进行曲。

4.通过欣赏“半个世纪以来十三次大阅兵”的录像,使学生树立民族自豪感、增强自信心

传统教学思想指导下的教学目的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站在审视教学的角度,以传授者的身份和挑剔的心态所制定的希望学生达到的标准与境界,集中体现了以知识为本的学科体系教学观,是“以教论学”的具体体现。应该说,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以上表述,还是比较全面,能较好体现教师意图的。但是,这种“传统教学思想指导下音乐教学目的陈述方式”与我们要求的“课改精神指导下的音乐教学目标陈述方式”有着极其重大的区别。(www.xing528.com)

“课改精神指导下的音乐教学目标陈述方式”是音乐教师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所制定的既符合教学内容要求、又适合学生实际水平的最基本的标准与层面。是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要求,从学生需求的角度出发,以促进者的身份和接受的心态所制定的学生能够达到的标准和境界,集中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观,是“以学论教”的集中体现。是对具体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教学过程所期望学生发生的具体变化。

所谓“具体”,就是它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性,所指实际上是什么,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操作性控制。所谓“变化”,其基本含义是从一种状态变成另一种状态,这种改变可能是内隐的,也可能是外显的,但一定是可观察或可检测的。

1.教学目标是相对于具体的教学内容而言的。教学是按课程、大纲和教材指示的内容进行的,任何具体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的实施,首先取决于教学内容。那么教学内容“具体”到什么程度,才可能有具体的教学活动或教学过程呢?实际上,这完全取决于教师的个别素质和具体教材的结构模式。有的教师可能只需指出具体的学习内容,就知道应该教些什么和怎么教,但另一些教师则需要具体到一定程度才能明确教学要干些什么。我们所说的教学目标,在教学内容上必须具体到大多数教师能够达到认同和操作的水平。

2.教学目标是相对于具体的教学过程而言的。任何教学内容的完成和学生发生的变化都有一个过程。过程的时间越长、容量越大,教学活动中不可控因素的作用就越多,对教学达成的控制就越难。我们所说的“具体过程”,指从时空规定上选择的基本教学“步子”,这个步子要达成大多数教师和学生能够做到有效的控制。

3.教学目标是相对于学生发生的具体变化而言的。变化是一个从不知、不懂、不会做到已知、懂得、会做的过程和结果。比如,学生从不了解某件乐器到知道它的发声原理和能够辨别它的音色,从对音乐语言的陌生到感知音乐语言的存在并体会音乐语言对音乐情感的表达作用,同时可以对音乐语言进行描述……,这些教学期望的变化就是教学目标。一般地说,相对宏观的大容量、长过程教学引起的变化是整体的、稳定的,相对微观的小容量、短过程教学引起的变化是局部的、不太稳定的;不论是整体的还是局部的,变化的情况会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所说的“具体变化”,必须是大多数师生通过教学途径可以达成的,他们能够掌握这些变化的基本特征和进行较准确的检测。不能把大多数教师难以把握或无法通过检测作出判断的变化称为“具体变化”,不能列入教学目标。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看出“符合课改精神的音乐教学目标”在规定和规范具体教学行为和行为的具体程度、尺度、广度和深度方面有着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可观察、可检测、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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