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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核技术利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优化方案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1)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2)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www.xing528.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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