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辐射事故的应急预案优化策略

辐射事故的应急预案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减轻辐射事故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经济稳步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举措之一。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应明确环保、公安、卫生和财政各主管部门的职责。所以辐射工作单位编制的预案,其内容更应当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

辐射事故的应急预案优化策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减轻辐射事故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经济稳步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举措之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2)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

(3)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

(4)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预案的编制要与本辖区内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的规模及类型相适应。例如,有的辖区建有辐照装置或中高能加速器,则负责对其监督的省或地(市)制订的“预案”除了应有适应于其他各类型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外,特别应包括适应于处理事故后果往往比较严重的辐照装置或中高能加速器辐射事故的相关内容。很多县只有Ⅳ类、Ⅴ类放射源和X射线机,那么他们制定的“预案”只要针对Ⅳ类、Ⅴ类放射源和X射线机就可以了。为了确保“预案”在实施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联合编制的“预案”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公众颁布或内部发文。

预案的内容,应该尽可能全面、具体、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应明确环保、公安、卫生和财政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同时,相关部门所需要的与应急有关的人员组织与培训、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以及响应措施等安排都应在各自的应急预案中得到体现。辐射事故的分级、原因调查及报告等工作,主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公安、卫生和财政各主管部门予以配合。此外,预案的主要内容还应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和主要任务。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协助查清事故原因;卫生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的做好受照人员的体检、救治和医学善后工作;财政部门则要在财政经费方面给予安排与保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负责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并对“预案”内容的全面性、有效性负总的责任。

辐射工作单位是防止发生事故的主体,也是处理辐射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所以辐射工作单位编制的预案,其内容更应当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

所有预案都应根据本辖区或本单位可能的事故类型与级别分若干级(类型),直至适合于本辖区或本单位风险最严重的事故级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