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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加速。2015年9月,人民银行批复同意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10亿元和1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这是国际性商业银行首次获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随着人民币国际接受程度的稳步提升,熊猫债市场受到国际市场广泛关注,发债主体类型进一步扩展,发债规模也实现了大幅增长。

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优化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加速。按照国际清算银行(BIS)狭义统计口径[4],截至2016年年末,以人民币标价的国际债券余额为6 987.2亿元,其中境外机构在离岸市场上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余额为5 665.8亿元,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余额为1 321.4亿元。

图5-17 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品种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概况

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称为熊猫债。国际开发机构、境外非金融企业、国际性商业银行、外国政府已先后在我国境内成功发行熊猫债。

2005年,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作为国际开发机构先后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启了熊猫债发行的先河。其中,国际金融公司于2005年、2006年分两期共发行了20亿元人民币债券;亚洲开发银行于2005年、2009年分两期共发行了20亿元人民币债券。

2013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NAFMII)接受德国戴姆勒股份公司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50亿元人民币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这是境外非金融企业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2014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明确境外机构可凭NAFMII发出的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通知书”,申请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汇出境外,可使用境外人民币还本付息等;其他境外机构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参照执行。

2015年9月,人民银行批复同意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10亿元和1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这是国际性商业银行首次获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2015年11月和12月,NAFMII先后接受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韩国政府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60亿元和30亿元人民币主权债券的注册。

随着人民币国际接受程度的稳步提升,熊猫债市场受到国际市场广泛关注,发债主体类型进一步扩展,发债规模也实现了大幅增长。截至2017年7月末,熊猫债发债主体已包括境外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以及外国政府等,累计发行额为1 940.4亿元。为统一熊猫债账户开立、资金存管、跨境汇划和数据报送的规则,构建关于熊猫债的数据统计监测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201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258号),明确境外机构可选择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两种方式,存放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开户行按照有关部门同意人民币债券发行的证明文件,并根据其规定的募集资金境内外使用比例,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2016年8月,全球首只以SDR计价、人民币结算的债券(命名为“木兰债”)由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合计额度20亿SDR。同年10月,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也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1亿木兰债。木兰债的推出,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交易品种,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开放与发展,也是扩大SDR使用的标志性事件,对于增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具有积极意义[5]

(二)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和投资中的使用占比越来越高,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机构对人民币有较强的融资偏好。因此,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在近些年得到了较大发展,发行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作为一类投资工具,国际市场对于人民币债券的持有偏好与人民币升值预期挂钩。在2014年之前,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通道,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民币债市的活跃度。而在2015年8月启动新一轮汇改之后,人民币币值趋于稳定,并伴有小幅下滑,导致国际投资者对于离岸人民币债券投资意愿降低。离岸人民币债市发行的热潮也开始逐步褪去。(www.xing528.com)

但从长期来看,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是对在岸市场的有效补充,也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形成人民币健康回流机制的重要环节。

表5-14 重要离岸人民币债券发展事件

续表

数据来源:新闻整理。

(三)债券跨境交易

交易方面,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投资范围不断扩大。近年来,人民银行先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人民币境外清算行和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RQFII和QFII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等多种业务。在2015年7月扩大对央行类机构开放程度的基础上,2016年,人民银行将境外投资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年共有866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6],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机构和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产品类投资者和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债券托管余额为1.2万亿元。

2017年成功推出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7月3日,“债券通”正式上线试运行,首日发行认购及交投活跃、运行稳定。“债券通”的推出丰富了境外投资者投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截至2017年年末,已有249家机构通过“债券通”途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规模超887.9亿元。

截至2017年年末,非居民持有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余额为4.29万亿元,其中,境外机构持有的股票市值和债券托管余额分别为11 746.7亿元和11 988.3亿元;境外机构对境内机构的贷款余额为6 164.4亿元;非居民在境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9 154.7亿元,包括同业往来账户存款、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存款。

表5-15 非居民持有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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