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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及责任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及责任

(一)公司的解散

1.公司解散概述

公司的解散是指因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不同国家的立法例规定的公司解散的内涵和外延有所不同,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的解散事由包括破产,如德国、日本等国,但这些国家往往还制定有独立的破产法专门规范破产及破产清算。我国公司法则将公司的解散与破产并列同时作为公司终止的原因,因此,我国公司的解散是指公司因发生法律规定的除破产以外的解散事由停止经营活动,随即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公司解散制度和公司清算制度、破产制度共同构成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

2.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但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的清算

1.公司清算概述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www.xing528.com)

2.公司清算的启动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为: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清算的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为登记债权、清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和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能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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