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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如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依照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优化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态,一般适用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关系国计民生、国防、社会安全、国家专营产品与特定行业[3]的公司。由于我国存在大量的国有独资公司,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并发挥国家调控职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作出了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则适用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如下。

1.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组织机构

第一,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第二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3.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兼职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典型案例及分析(www.xing528.com)

湘星公司成立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是其股东,出资比例为7∶2∶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初,为拓展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序的有效完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03-68,多选)

A.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B.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C.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D.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与解析】本题考点为增资,答案为AB。

AB项考查公司增资问题。依照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投资自由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增资属于新的投资,A项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同时,按照认缴制,也无须实际缴足增资。AB正确。

C项考查增资后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事项,增资后理应修改公司章程。C项错误

D项考查增资后是否需要变更登记。依据公司法179条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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