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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力救济: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最有效机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当事人无法通过自主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设立一种强制性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制度,这就是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公力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途径。

公力救济: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最有效机制

在当事人无法通过自主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设立一种强制性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制度,这就是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公力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

(1)司法救济在民事领域的表现形式是民事诉讼制度。诉讼有两个特点:一是强制性,即法院凭借国家审判权强制性确定纠纷主体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并以国家强制执行权迫使义务主体履行生效的裁判;二是严格的规范性,即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则进行。

(2)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途径。(www.xing528.com)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的诉讼制度。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具体选择哪种方式,不仅与纠纷的性质有关,也取决于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行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加以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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