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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杀人案的辩护理由和补偿方案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我想我们作为陈某某的辩护人应当首先代表他本人和其所有的家属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深表慰问和同情,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在经济上给予被害人家属补偿,以减轻陈某某犯罪所造成的后果。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不敢想象的事实,连我们也感到非常的吃惊,那就是陈某某杀人的确事出有因!陈某某的心情极度颓废,被人辖制歧视的积怨,终于在此次与作业长请假不准,又遭下岗威胁的情况下爆发了。

陈某某杀人案的辩护理由和补偿方案

审判长、审判员:

德律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陈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现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谈到辩护,说句题外话,当初我们在接受本案委托时,曾经彷徨过,面对手段如此残忍的杀人案;面对侦查机关严谨的侦查结论;面对被害人的悲惨遭遇,特别是面对今天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的起诉意见,让我们不得不为被告的行为感到万分的惋惜和痛恨。在此,我想我们作为陈某某的辩护人应当首先代表他本人和其所有的家属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深表慰问和同情,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在经济上给予被害人家属补偿,以减轻陈某某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同时也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杀人指控不持任何异议。

作为陈某某的辩护人,我们的职责就是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提出对其有利的辩护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此在介入本案后,我们对整个犯罪过程做了全面的了解,尤其对其犯罪原因做了客观的调查分析,接触了许许多多的证人,特别是当我们看到这按着血红指印的400多人联名保函时,我们也曾感动过,一个杀人犯竟然有那么多的人肯为他出名求情,这到底是为什么?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不敢想象的事实,连我们也感到非常的吃惊,那就是陈某某杀人的确事出有因!而且不是简单的事出有因,这里面蕴藏了很深的社会背景和客观原因,甚至是足以使其保命的因素。刚才的法庭调查,辩护人已经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但是这仅仅是我们调查中的一部分,在我们走访的许多人中,出于今后还要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考虑,很遗憾地他们只能说出实情而不能给我们做笔录,因此,我们今天出示的证据也仅仅是反映了全部事实的一部分,而无法揭示其全部。

在说陈某某杀人原因之前,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与此案紧密相关的发生在去年与陈某某同一作业区的重伤案件:

这个重伤的主角原是一个与陈某某同样的工人,叫杨某某,也同样在陈某某的作业区,而被致成重伤的是该作业区的副作业长(本案的被害人是作业长),叫颜某某。长期以来,杨某某因为该副作业长屡屡对其进行刁难,屡屡克扣其工资、奖金而忍无可忍,最后发展到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将其打成了重伤,逃跑在外。

按说作业区发生了如此重大事件,作为作业区领导本应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深刻的教训,进行必要的整治,但是恰恰相反,紧接着就发生此次更为严重的杀人事件。我们看到,第一次事件没能使单位领导引起足够的重视,仍然我行我素,一切照旧,而第二次事件才真正地引起了轰动和重视,作业区进行了必要的整改,管理也规范了,不良现象也得到了纠正。但是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逝者无返,生者悲切。这一切皆源于一个管理问题,如果没有我们所调查到的这些原因,相信一切都不会发生。

陈某某本是一个生性胆小怕事的人,参加工作以来总的反映还算过得去,也曾受到过多次表扬,无论从其家庭还是本人来讲,其自身都还是很不错的。谁也不会想到,此次竟然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地去杀人,开始许多人怀疑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虽然没有做精神病鉴定,但是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他没有精神病,但是同时种种事实又表明,他的精神或思想的确出现了问题,这正适合了两句成语,一是被逼无奈,一是义愤填膺。

陈某某所在的班组受工长和作业长的直接领导,我们知道,承钢所属企业的工资奖金是比较高的,而在此之前工资奖金的决定权就在工长和作业长的手里,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全在一句话。只要你稍有不慎,奖金就可能被扣。而领导克扣工人奖金的事也是经常发生,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在我们此次调查中,许多工人对此群情激愤,但敢怒而不敢言,说说可以,但做笔录暴露自己万万不行,因为他们还要继续生存,虽然作业长已经不在,但是其他的领导还在,说白了他们是怕被“穿小鞋”。但是陈某某又恰恰不是这样一个人,陈某某原来的工长,因为经常克扣贪污工人的工资,别人都选择忍气吞声,唯有陈某某带头带领其他工人集体举报了这个工长,结果这个工长被撤职。而也正是这个原因,作为这个工长的直接领导的作业长对此大为不满,认为是陈某某带头闹事,给自己找了麻烦,从此,陈某某的日子再也不好过了。坦白地讲,陈某某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是很严,只要有一点毛病,就会被扣个一塌糊涂,按陈某某自己所言,有些和领导关系好的人怎么都行,就是不上班工资也照领,奖金也照拿,而自己就远不是那么回事了,一次上级要求作业区工人背安全条文,作业区并没有做具体部署,结果上级来检查,作业长却恰恰安排陈某某来背,陈某某没能背出来,作业区被罚了款,本来款是罚作业区的,可是却被摊到了陈某某的头上,一次就被罚了1000多元,而其他方面的罚款更是家常便饭,陈某某在家里既要养活老婆孩子,自己还要生活,但是他的工资、奖金历来都要比别人少,有时还要少很多,家养不了,生活无以维持,领导的一句话,就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陈某某和我们说过,他也做过反思,是自己不争气吗?不是!领导要想找你毛病太容易了,自己再争气,再谨小慎微,也会稍有不慎,而恰恰要命的就是这稍有不慎。尤其让陈某某无法理解和忍受的是去年秋天,原来被陈某某带头揭发检举被撤职的那个工长,又突然被作业长给提拔上来了,而且陈某某还被调了班,直接受命于此人,这个班组的奖金系数又明显低于其他班组,陈某某的结果可想而知了,拿不回养家糊口的钱,老婆孩子不干,据陈某某的家人反映,其由此以后精神恍惚了,经常莫名其妙地跑回父母家,欲言又止,转上一圈走了,没两分钟又转回来;对于自己非常疼爱的孩子,原来舍不得打上一下,而后来却经常无缘无故地暴打孩子;有时候却又对自己大打出手。今年年初,最让他无法忍受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陈某某的妻子无法承受家庭的重负,提出了离婚,本来好生生的一个家庭,就这样一下解体了,受人歧视又妻离子散,陈某某的精神由此也走向了崩溃的边缘。(www.xing528.com)

陈某某的心情极度颓废,被人辖制歧视的积怨,终于在此次与作业长请假不准,又遭下岗威胁的情况下爆发了。

事发当天,陈某某向作业长请假,作业长口气生硬就是不准,并声言要拿其开刀,第一个下岗的就是他,两人在电话里骂了起来,此时的陈某某听到下岗,一下子彻底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带头揭发检举克扣工人工资、奖金的黑幕而得罪了领导,而后被歧视、被欺辱、被逼迫的无以为生,精神恍惚,直至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千头万绪集于此时,千冤万恨集于一身,我们所有人最不愿看到的悲惨结果发生了。怨者恨者,烟消云散。但是留给两个家庭的又是无尽的凄惨和哀怨,留给社会的又是沉重的警示和惋惜。

陈某某自首了、认罪了,这足以表明陈某某的悔罪和服法,因为自首的本质就是接受审判,放弃继续危害社会的条件,从而减小社会危害性,这正是我国刑法关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宗旨所在。也正是因为陈某某的自首,公安机关破获此案。陈某某没有任何隐瞒、遮掩,一五一十地供述了整个杀人经过。但是在问到陈某某的杀人动机和原因时,陈某某当然不会忘记陈述上述的缘由。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本案的被害人无可否认地存在着明显的过错,而且这种过错又无可否认地对于案件的发生、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对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决心的形成产生重要的作用。被告人最初的不良意识是被过错行为反复刺激才转变为主动实施危害行为,因此,相对而言,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减小,人身危险性降低,因为他面对的不是整个社会,而是被害人本人,被告人主观上危害社会的意识较弱,反社会性不强,较容易接受改造。从个别预防的意义上讲,在处罚上没有剥夺其生命的必要。

再者,从400多人联名的保函可以看出,基于上述原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比较容易得到社会的谅解,对被告人的犯罪愤恨情绪不强烈,有许多人甚至同情被告,社会关系没有受到严重的破坏,恢复这种社会关系不需要使用极端的刑罚,判处被告人死刑反而得不到人们的理解,收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处以被告人相对较轻的刑罚反而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辩护人恳请法庭在处理本案时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动机,社会效果以及被告人犯罪后的表现等诸多因素,采取一种留有余地的做法,给被告人一个悔罪机会,既使法律得到公正的执行,又使诸多因素得以平衡。谢谢!

辩护人:陈建民

200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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