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忽略内部关系的问题提出与优化

忽略内部关系的问题提出与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9月28日,张晖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由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已于10月26日撤销了对张晖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退回处罚的1万元人民币,故法院判决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调查组还发现了陈雄杰在其他执法案件中的作证笔录。就行政部门委任暗乘进行调查取证对第三者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依照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法院不能审查这种内部关系。

忽略内部关系的问题提出与优化

2009年出现多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有关非法营运的案件,如成都市民刘某驾车在双流机场被机场保安举报,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暗乘通过“胃疼”的方式违法对车主张晖进行暴力取证等。其中,上海市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与孙中界之间的纷争影响最大,媒体报道也较为全面,尤其是案中涉及行政机关雇用暗乘这一环节,让探讨对象具有了典型意义。

目前,我们对钓鱼执法现象的分析主要从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证据涉及的问题入手,暗乘——俗称的“钩子”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似乎已经得到解决。2009年9月28日,张晖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由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已于10月26日撤销了对张晖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退回处罚的1万元人民币,故法院判决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案件庭审的焦点以“非法经营”的概念为中心,并且被告方对此并无异词。[2]原告以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为被告,法院没有对被告与暗乘的关系表达自己的观点,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成为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让我们再看看孙中界案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的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10 月14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社会人员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 时许,陈雄杰在扬招孙中界驾驶车辆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孙中界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这一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调查组还发现了陈雄杰在其他执法案件中的作证笔录。[3](www.xing528.com)

孙案表明暗乘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里面有组织和不同的分工。就行政部门委任暗乘进行调查取证对第三者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依照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法院不能审查这种内部关系。但分析这种关系不会因此失去意义,因为这种关系对我们认清他们各自的角色和责任是很有裨益的。另外,在目前钓鱼执法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的情况下,执法机关似乎已将雇人秘密取证视为高压线,不敢碰触,从而束缚了行政的手脚,这当然也不是我们所期望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