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仲裁裁决形式及翻译需求

仲裁裁决形式及翻译需求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观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各国仲裁法以及所有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仲裁裁决中不注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国内仲裁机构对仲裁裁决的形式要求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规则相近。仲裁裁决的形式问题还会涉及文字问题。变通的方式是由仲裁机构指定一家翻译机构,对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翻译成相应的语言。

仲裁裁决形式及翻译需求

综观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各国仲裁法以及所有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章第四节对仲裁裁决的形式要求是:首先,裁决书以书面形式作出。其次,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再次,仲裁员署名。最后,裁决书应当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仲裁裁决中不注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2条规定:仲裁裁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决书必须附具理由;裁决书应由仲裁员签名并载名裁决作出的日期和地点;如果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案件,而其中一名仲裁员未在裁决书上签名,就必须陈述缺少其签名的理由。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中仲裁员不签名问题则是频繁发生的。仲裁员未在裁决书上签名或者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可能因有关仲裁员的死亡或者因疾病而无行为能力(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也有可能源于一位仲裁员不愿使指定其担任仲裁员的一方当事人失望而拒绝签名,或者一位仲裁员认为多数仲裁员的行为使其的意见未能充分表达出来,或者多数仲裁员拒绝其表达不同意见(Dissenting Opinion)的权利。[24]由于仲裁员就裁决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在少数,若法律严格规定裁决必须经全体仲裁员签名方为有效的话,无疑会使仲裁制度无法适应解决争议的需要。

现在的普遍趋势是,大多数国家规定裁决书以全体仲裁员签名为原则,多数仲裁员签名为例外。换言之,一般情况下仲裁书应由仲裁员一致同意裁决内容并签名;若仲裁庭未能就裁决达成一致意见时,裁决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持反对意见的仲裁员可以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若由3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不能依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则裁决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在此情况,不同意裁决的仲裁员可以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字。例如,我国《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第54条进一步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1473条规定:“裁决由所有仲裁员签名。但是,如果少数仲裁员拒绝签名,其他仲裁员应提及此事,裁决应有如同所有仲裁员均已签名的同样效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没有要求所有的仲裁员都在裁决书上签字。其《仲裁规则》规定,裁决是根据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的,只要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多数仲裁员应当签名。持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多数仲裁员的签字或者首席仲裁员的签字就足以达到裁决有效的目的。这种要求不会使不赞成仲裁庭主流意见的仲裁员可以通过简单地拒绝签字的方式而阻挠仲裁程序的进行。(www.xing528.com)

国内仲裁机构对仲裁裁决的形式要求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规则相近。例如,《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3条规定,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类似的规定还包括《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8条、《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6条。

中国法律和上述仲裁规则的规定表明,裁决书只要多数仲裁员签署即为有效,对少数仲裁员不签署,不必说明原因。事实上,中国的法律传统是: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从来不显示法官或仲裁员的不同意见。然而,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在裁决书是由多数仲裁员签名的情况下,只有在该裁决书附有未签字的仲裁员曾经参加仲裁的证明时,该项裁决书在法律上才为有效。否则,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未在仲裁裁决上签名,裁决书又无相应的说明和证据,很难证明该仲裁员是否参加了案件的审理工作。这样,一旦此类裁决提请法院承认及执行,被申请人极可能以“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为由,从而请求法院拒绝承认及执行。

仲裁裁决的形式问题还会涉及文字问题。仲裁裁决的语言一般是仲裁工作语言或者是当事人方便使用的语言。《纽约公约》第4条第2款规定,在外国仲裁裁决要求承认和执行的过程中必须附上官方见证的裁决翻译文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许可当事人选择仲裁中的工作语言,因此,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裁决书文本也可以使用当事人约定的语言。但是,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通常由中文制成,当事人要求英文或其他外语作出的可能性不大。变通的方式是由仲裁机构指定一家翻译机构,对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翻译成相应的语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