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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通过,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月29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由四川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5起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唯一地市级代表在“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厅局长论坛”上作主旨发言。

《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通过,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综述】 开展“青年环保之星”“两优一先”“最美基层环保人”“脱贫攻坚先进对象”等系列推荐评选,全系统50余人获国家、省、市级表彰(扬)。

生态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9天,分别较2019年、2015年增加13天和28天;优良天数比例87.2%,分别较2019年、2015年改善3.4%和7.5%;PM2.5平均浓度35.1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9年、2015年改善16.2%和30.5%;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均优于省下达目标,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5%,PM2.5平均浓度≤47.5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4个国考、两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超过考核要求,其中国考岷江月波断面由Ⅲ类改善为Ⅱ类,省考茫溪河茫溪大桥断面由Ⅴ类改善为Ⅳ类,其余4个断面均保持Ⅱ类(省考龙溪河河口断面超过省下Ⅲ类目标);38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86.8%,较2019年提高5.2%,Ⅴ类、劣Ⅴ类断面减少4个,占比降至2.6%,较2019年降低10.6%。

污染物总量减排。至2020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累计削减31.2%(目标10%)、41.1%(目标35.9%)、29.67%(目标28.9%)、20.89%(目标19.21%),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

【环境影响评价】 3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加快环评审批和问题整改、促进复工复产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备忘录》,9个规划环评、重大项目环评完成率10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支持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便民惠企十五条措施》《关于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抗疫项目完善环保手续9个;出台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岷江流域综合规划、五通桥区新基地规划环评获批,完成老木孔枢纽环评预审、乐山机场环评审查,全市环评审批项目327个、总投资195.3亿元,豁免简化环评项目252个;对178家企业开展2019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151家企业开展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9月29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由四川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5起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www.xing528.com)

【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获得中央、省级资金1.9亿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银”深度合作,对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立定期会商、联合调研等制度,合作融资金额22.6亿元,其中17.4亿元签订借款合同,5.2亿元完善资料上报待批;编制“十四五”规划,生成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重大项目104个、总投资460亿元;建成水质和空气自动监测站80余个、视频监控系统30套,组建激光雷达扫描、大气组分分析、三级统筹等信息化大平台,形成天地人一体化大气监测体系,与暨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建立起大气对口技术驻点帮扶机制。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根据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各县(市、区)环境执法机构上收市上管理,与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完成11个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生态环境机构407名编制上划和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机构更名挂牌工作。

【环保宣传教育】 推出乐山市生态环境卡通形象代言人“乐小淼”“乐小垚”,打造“绿溢乐山”品牌;开展“周三环保大讲堂”4期、“好书共分享·书香润环保”活动11期,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等媒体宣传报道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小流域治理、蓝天保卫战等典型做法10余次,“乐山生态环境”官方微信进入全国副省级和地市级排名榜前20位10次,最佳周排名全国第五,获评“微政四川2020年度十佳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唯一地市级代表在“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厅局长论坛”上作主旨发言。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 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中心工作安排,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联合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国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中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完成乐山市风险源、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等清单编制工作,开展岷江流域水功能区与控制单元优化整合,完成茫溪河水环境模型构建和水环境管理平台开发,提交《岷江流域(乐山段)生态用水调度优化方案》《乐山市生态环境问题解析报告》《乐山市“一市一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等专项研究成果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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