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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及执行细则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庭外达成的调解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司法确认。《调解法》对调解达成协议的认可和执行的程序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经法官决定,审判程序会在调解终结之日起10日以内开始。该条文规定,调解员不得以证人的身份参与任何与调解有关的诉讼以及包括仲裁在内的其他纠纷程序。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及执行细则

1.调解成功

在葡萄牙,一份协议约定或允诺给付金钱、交付货物或者做出某种行为的义务,经义务人签字确认,法律便直接赋予该协议执行力。因此,大多数协议(不论是否经过调解)无须经过司法机关确认,即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只能向普通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然而,根据《治安法院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治安法官申请确认。该规定实质上将调解的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民事诉讼法》第279条第5款也对普通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作了一般规定。

对于庭外达成的调解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司法确认。虽然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执行力,但仍有不少当事人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主要理由如下:(1)经过确认的协议可以等同于司法裁判,相较私人协议更加容易被强制执行;(2)在其他欧盟国家也容易被强制执行;(3)通过法庭的确认,可以检验协议中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

《调解法》对调解达成协议的认可和执行的程序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虽然法律并未强制当事人在达成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承认,但当事人基于上述理由向法院申请承认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而司法机关也会从以下角度对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审查:当事人的自愿性;当事人是否诚实守信;该协议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是否违反公共政策;该协议是否违反调解的基本原则。如果法院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在10日之内重新达成协议,提交法院申请承认。

2.调解失败(www.xing528.com)

在治安法院的调解程序中,如果调解不成功,调解员应当及时告知法官。经法官决定,审判程序会在调解终结之日起10日以内开始。

在私人调解中,当事人和调解员均有权结束调解程序。调解程序结束的,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此外,不论是成功的调解还是失败的调解,调解参与人都需要对调解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确认了调解保密原则,约束调解员和当事人。该条文规定,调解员不得以证人的身份参与任何与调解有关的诉讼以及包括仲裁在内的其他纠纷程序。只有在“可能或者已经侵犯第三人利益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在调解中获得的信息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有学者对上述规定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一例外规定可能会被利用以逃避保密义务。因此,2013年《调解法》对该例外规定进行了限缩,只有在违反“公共政策,尤其是儿童利益”或者“个人生理、心理健康”时,当事人才可以不受调解保密制度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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