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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调解制度的整合与统一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整合调解制度,统一实践规则已成为德国立法者迫在眉睫的任务。为了转化指令的法律精神,2010年8月4日,德国司法部公布了一份促进调解和其他ADR方式的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审议。2011年1月12日,联邦政府公布了《调解法》;2011年12月1日,德国法律委员会在经过多次的立法探讨后公布了《调解法》,增加了调解员培训与进修的内容。

德国调解制度的整合与统一

20世纪70年代,德国政府开始倡导发展ADR制度,但并未取得明显进展。20世纪90年代,英美法系国家掀起的ADR改革浪潮蔓延至德国。在减轻民事司法负担的目标下,德国开始探索与审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逐步接受了这些新的纠纷解决方式。1994年6月24日,德国颁布《费用修正法》,通过设置“和解费”鼓励律师尽力促成当事人优先使用ADR解决纠纷;2000年生效的《法庭外争议解决促进法》引入了强制诉前法院外调停制度;2000年生效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设了审前调解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00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改革法》在民事诉讼中引入了强制审前和解辩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立法的肯定与潮流的发展推动各州对调解制度展开因地制宜的试点试验,其中,较为成功的试验如柏林的调解实践、哥廷根的调解法官模式[4]以及巴伐利亚州的“和解法官模式”[5]。各州调解制度的试行虽然营造了百家争鸣的景象,调解之风一时欣欣向荣,但制度的差异却引发司法实践的混乱,规则的不统一不利于司法的长久发展。整合调解制度,统一实践规则已成为德国立法者迫在眉睫的任务。

2008年《调解指令》的发布为德国调解法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契机。为了转化指令的法律精神,2010年8月4日,德国司法部公布了一份促进调解和其他ADR方式的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审议。2011年1月12日,联邦政府公布了《调解法(政府草案)》;2011年12月1日,德国法律委员会在经过多次的立法探讨后公布了《调解法(法律委员会建议稿)》,增加了调解员培训与进修的内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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