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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仲裁法》取消法院审核,仲裁协议自由确定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仲裁法》彻底删除了仲裁程序开始前法院审核仲裁协议相关事项的要求。因此,当事人不能通过口头形式达成仲裁协议。新法对仲裁协议达成方式的限制则相对宽松。因此,涉外一方当事人与沙特一方当事人可自主协商确定仲裁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一方以仲裁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另外,该法并未允许仲裁协议的效力可以约束第三方当事人。

新《仲裁法》取消法院审核,仲裁协议自由确定

新《仲裁法》彻底删除了仲裁程序开始前法院审核仲裁协议相关事项的要求。这是对当事人自主权的充分肯定和尊重。不过,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无效。因此,当事人不能通过口头形式达成仲裁协议。新法对仲裁协议达成方式的限制则相对宽松。立法允许当事人通过送达仲裁协议文书的方式确认仲裁协议,包括通过电子通信的方式确认,这样有利于当事人之间非常便利地达成仲裁协议。在仲裁案件中,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仲裁协议的初步证据。

在形式上,立法并未要求仲裁条款必须符合某一特定的范本。并且,伊斯兰法原则上尊重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因此,涉外一方当事人与沙特一方当事人可自主协商确定仲裁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沙特《仲裁法》,法院就有权根据相关法律仔细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法院还可能因仲裁裁决违背伊斯兰法或公共政策而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在沙特,上述因素可能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解决纠纷时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份具体明确、用词严谨且合理预期公共政策的仲裁协议是降低仲裁裁决被撤销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有学者曾指出,涉外一方当事人与沙特一方当事人之间自主达成的仲裁协议存在很大的风险,标准的ICC仲裁协议或条款可以提高外国仲裁裁决获得当地法院承认与执行的机会。该学者甚至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的准据法适用伊斯兰法(Saudi law)、仲裁地选择海湾合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国、首席仲裁员选择具有伊斯兰法及商事法律知识穆斯林[7]

一般而言,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之后,对各方就具有约束力。一方以仲裁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简言之,诉讼行为不能妨碍当事人启动仲裁或继续仲裁。在实践中,一方当事人无视仲裁协议条款仍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并不一定会直接依据仲裁协议裁定驳回当事人起诉。这一情况在涉外仲裁协议中体现得更为突出。相比较而言,国内仲裁可能更容易获得法院的认可。为此,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明确规范。由于新法实施不久,法院是否会严格执行新法的这一规定还有待进一步观察。(www.xing528.com)

在沙特,仲裁协议中可以附加协商、调解、中立评估等程序条款。在工程、采购和建筑仲裁案件中,上述附加程序条款比较常见,且附加程序往往具有强制性。换言之,当事人无视协议中的协商、调解等程序条款而直接提起仲裁,可能面临仲裁申请被拒绝或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的风险。新《仲裁法》并未明确规定多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不过,新《仲裁法》赋予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仲裁程序的相关内容。其中,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适用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8]可见,新法并不排除多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另外,该法并未允许仲裁协议的效力可以约束第三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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