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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服务的高效便民程度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网站人性化程度偏低、缺少场景式导航设置,无法很好地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30]而政府通过电子政务提供公共服务,距离“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还相差甚远,治理方法上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也不能以解决公民个人生活事件为中心,提供相互衔接、步调一致的整体性服务流程。

提升公共服务的高效便民程度

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衡量执法效果的标准之一,近几年,行政机关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政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部署实施“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等制度,全面规范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截至2018年,有关部门已设立政务大厅42个,全国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政务大厅3000余个,覆盖率超过94%;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推进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整合,建设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信用、人口信息等领域实现数据共享。[28]

但目前行政执法的公共服务仍存在如下问题,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执法的窗口化程度较低。还有很多涉民涉企的事项甚至尚未进入服务中心的窗口,很多并未实现机关间的共同处理,远非实质意义上的服务集中,形聚神散的物理集中与行政整体性的要求相差甚远。②执法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尽管很多部门都已经配置执法信息服务系统,但是仅注重硬件设备,不注重应用,整体应用程度比较低。各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执法信息系统,但存在数据互联互通和外部数据共享程度水平较低、硬件技术功能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总体目标差距较大等问题。信息化时代,执法部门也适应时代发展,迅速采用信息技术,但观念不变、体制不变,也仅是给传统执法流程披上了一件现代化的外衣而已。③执法的办事指南缺乏指引性、公开性、整合性。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2014年,针对100个城市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定与公开进行了评估。调研结果显示,只有部分城市制定了较为详细的程序规则并及时对外公布,另一些城市则未作规定,或者只有简单的内部操作规则,缺乏指引性和可操作性。具体来讲,首先是办事流程过于粗糙,指引作用有限。100个城市中,仅有少数城市能够做到执法程序事项完整、内容全面,能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清晰、有效的办事流程图,多数城市仅满足于申请条件、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及步骤的罗列,个别城市网站仅有法律条文和新闻报道,与公众办事需求相差甚远。“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网站人性化程度偏低、缺少场景式导航设置,无法很好地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29]④执法内部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执法是一个过程,就像生产车间的流水线一样,如果流程不合理或不畅通,就会直接影响实际的执行。目前我国执法内部流程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责分配不合理,职责不明晰;二是流程设计不合理,表现为环节过多,程序繁琐,可操作性差,能动性小;三是执法链条脱节。执法效能不仅来自单个执法环节的有效性,也来自流程中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如果各个执法环节出现不衔接的状态,即便各执法环节都具有较高的有效性,也会导致整体执法效能的低下。⑤公共服务的理念与思路还比较滞后。电子政务的发展带来的“一张网”,为行政运行一体化提供了技术条件,但公共服务的体系、理念和思路的滞后也日益凸显。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事务,无需了解部门间的划分和层次,政府的统一服务平台对公众而言就是集约化的政府。[30]而政府通过电子政务提供公共服务,距离“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还相差甚远,治理方法上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也不能以解决公民个人生活事件为中心,提供相互衔接、步调一致的整体性服务流程。[31](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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