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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恐怖主义起源及其实施手段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主义的概念正式产生。雅各宾派的国家政治恐怖主义开始于1793年7月罗伯斯庇尔亲自参加公安委员会并改组该委员之时。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的第二个阶段则实行“宗教国家恐怖主义”,发起“非基督教化”的反宗教运动,鼓励人民摧毁和抢劫教堂,逮捕和处决主教,追捕拒绝宣誓的教士。

近代恐怖主义起源及其实施手段

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主义的概念正式产生。当时的法国执政党雅各宾派推行的恐怖政策被认为是人类历史有记载的第一次由政府系统解释并运用恐怖主义战略的实践活动,故堪称近代恐怖主义概念之先驱,领导人罗伯斯庇尔被称为“恐怖主义之父”。[15]他指出:“作为共和国的缔造者,以恐惧征服自由的敌人,你将是正确的。”[16]“罗伯斯庇尔开创了将恐怖主义作为一种实现政府目的的工具的观念,并且他系统化地运用恐怖主义来镇压政府反对派。罗伯斯庇尔所提出的这种恐怖主义可以被称为政府支持型恐怖主义,即使用暴力维持权力并且排除异己。”[17]

事实上,作为理念的恐怖主义是在法国大革命的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且逐步深化的。“在大革命的起初,从1789年到1792年,以野蛮的暴力为主。恐怖主义的暴力从1789年开始出现,作为一种诉求付诸实施,但局限于一定的地域和范围,从治安委员会的命令以及打击大革命敌人的斗争中得到合法性;直到1791年,它才作为一项政策,上升到国家的高度。到更晚些时候,从1793年开始,这种暴力以权力体系的面孔出现,开始系统性的实施。灭绝仅仅出现于1794年最初的几个月,系统地屠杀反叛的旺代人。随后,又连续屠杀了‘革命法庭’所认定的‘人民的敌人’。”[18]

雅各宾派执政后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势促成了其推行恐怖政策。[19]“内忧”是倒台的吉伦特派与保王党人勾结叛乱,制造白色恐怖并于1793年7月13日刺杀了领导人马拉。“外患”是法国大革命引发了欧洲各君主的普遍恐慌与仇恨,英国、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葡萄牙以及撒丁王国等形成了第一次反法同盟。1793年9月5日法国国民公会通过决议——“将恐怖统治提上日程”。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实行经济恐怖和政治恐怖。前者包括颁布全面限价法令、严禁囤积居奇,例如1973年5月起对粮食和面粉买卖实行管制,各市场都张贴了“谷物最高限价”,对违反规定的“囤积居奇”的人和投机分子都处以死刑。到了9月,最高限价法规定商品价格比1790年的价格提高三成。弄虚作假者被列入嫌疑分子名单,必要时处以绞刑。所谓“政治恐怖”是指颁布了《惩治嫌疑犯条例》,处决大批嫌疑犯,以维护政权稳定。雅各宾派的国家政治恐怖主义开始于1793年7月罗伯斯庇尔亲自参加公安委员会并改组该委员之时。公安委员会使国民大会的办事机关掌握军事、外交、行政大权,也有权逮捕人。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雅各宾派还对敌人采取高压政策。9月17日,国民大会通过了“惩治嫌疑犯条例”。该条例规定:凡行为、关系、言论及著作表现为拥护封建专制及敌视自由者,未能按规定证明其已履行公民义务者,停职或撤销的官吏,前贵族及其亲属均被视为嫌疑犯。为了表明对共和国的公开支持,必须佩带革命的标志,如红色无檐帽和三色标志。该条例公布后,雅各宾派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清洗,包括王后在内的一大批旧贵族和反革命被送上了断头台,显示了国家政权的强大威力。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的第二个阶段则实行“宗教国家恐怖主义”,发起“非基督教化”的反宗教运动,鼓励人民摧毁和抢劫教堂,逮捕和处决主教,追捕拒绝宣誓的教士。[20]恐怖统治的积极一面是捍卫革命胜利成果、阻止反革命复辟,但是消极一面则是出现了违反法制、滥杀无辜、恐怖无限扩大的恶劣现象。例如,为了镇压土伦港叛乱,罗伯斯庇尔曾命令将数百人驱入河水中集体溺死或枪杀,又如处死了王后和吉伦特派成员,为排除异己下令屠杀以埃贝尔为首的激进派并处死主张宽容政策的革命领袖丹东。在描写大革命时期对政治敌人进行严惩的图景的文章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这种恐怖政策的残酷性、擅断性和肆意性。“为了腾空监狱,革命政权决定将普通刑事囚犯释放,以备关押政治犯,于是挨家挨户地搜查,一天就逮捕了近3000人;为了确保议会决议有利于革命政权,他们将选举人集中到监狱投票,隔壁就是被屠杀的政治犯的尸体,之所以到屠杀现场办公,就是要协助选举人思考问题,以便作出‘正确’的选择;在一个修道院,革命政权一天处死了120名被关押的神职人员,并将他们的尸体碎块陈列在附近的小教堂内,同时还展示他们杀死这些人的刀剑上留下的缺口;还有一些自发组织的屠杀活动,革命者迫使狱卒随便押来一些囚犯,由他们自行组成的法庭展开审判,而200多个刽子手就在外面等着,尽情地杀戮交到他们手里的死囚。”[21]据估计,在雅各宾派统治的一年多时间里(1793-1794),约有17000到4万人被处死,30万到50万人被捕,其中20万人死于监狱的酷刑与饥饿。英国政治家埃德·伯科创造性使用了“Terrorism”一词,来描述这一时期的恐怖统治(Reign of Terror)。[22]

近代恐怖主义犯罪发展时期经历了两次大型的恐怖主义犯罪浪潮

(一)无政府主义型恐怖主义浪潮

第一次是19世纪8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无政府主义恐怖活动浪潮。无政府主义,顾名思义,即反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统治和权威,提倡个体之间的自助关系,关注个体的自由和平等;它的政治诉求是消除政府及社会上或经济上的任何独裁统治关系。对大多数无政府主义者而言,“无政府”一词并不代表混乱、虚无或者道德沦丧的状态,而是一种由自由的个体们自愿结合、互助、自治、反独裁主义的和谐社会。无政府主义思想在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中国道教的清静、无为的思想也暗合了无政府主义者所追求的理想境地。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芝诺是第一个提出应建立一个无政府社会的学者。18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威廉·高德温将无政府主义理论系统化、体系化。他指出:“法律应当被废除,否则真正的正义终将无法实现;罪恶的国家应该被推翻,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才是最理想、最完美。”[23]无政府主义反映社会中下层群众,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和流氓无产者的利益要求。19世纪下半叶,资本主义大工业在西欧各国迅猛发展,使以小生产为主的小作坊、手工工场纷纷倒闭破产。整个社会处于激烈竞争中,田园牧歌时代一去不复返,大批农民、手工业者破产,社会迅速分化为贫富两个极端。破产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不仅沦为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无产者,而且在机器日益广泛地代替人工的过程中大批失业,生活每况愈下。他们怀念并幻想恢复旧日的小康生活,对社会怀有憎恨、绝望和报复心理,逐渐产生了反对政府,建立小生产者社会的无政府主义思想。[24]

俄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无政府主义者并不满足于口头的宣传,而是用行动践行自己的理想。德国的约翰·莫斯特在188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没有行为支持的口头恐吓是没有意义的。皮萨坎则直接提出“用行动来宣传”的口号,鼓吹人们使用暴力推翻政府,建立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行动代替宣传”的理论将恐怖主义视为一种与大众交流的工具,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大众往往是沉睡的且需要被唤醒,恐怖主义可以作为唤醒沉睡的大众的工具。正如俄国无政府主义恐怖组织“民意党”(Narodnaya Volya)指出的那样:“如果10个或者15个统治阶层的领导核心人物被一次或者同时消灭,那么政府将会在痛苦中瘫痪,同时民众也会被唤醒。”[25]另外,无政府主义恐怖组织还采用了一种“个别化恐怖主义”策略,即精心确定实施恐怖袭击的组织或者个人目标,避免滥杀无辜、打击扩大。申言之,恐怖分子选取的目标主要是基于其所具有的象征政府意义的名望或身份——或者是政府的官员或者被政府授予某种称号。无政府主义者一般不会滥杀无辜平民。无政府主义者会用“动机正当性”理论来为自己的暴力行径作辩护。“唯一的和始终不变的是要迅速推翻这卑鄙的现存秩序……对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而言,只要是有助于革命胜利的,就都是道德的。而妨碍革命的才是不道德的和犯罪行为。”[26](www.xing528.com)

无政府主义型恐怖主义犯罪进入活跃期后,恐怖分子一般采用暗杀、袭击和爆炸等方式。无政府主义恐怖分子制造的最著名的恐怖袭击案件即“茜茜公主遇刺案”。在欧洲历史上,奥匈帝国一直处于欧洲危机的漩涡中,国内民族矛盾尖锐,其王室成员几乎个个都曾遭受过刺杀。但是这个帝国中最有名的人却不是皇帝,而是一位皇后——来自巴伐利亚的茜茜公主。茜茜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15岁的时候,她代替了自己的姐姐,被奥地利皇帝约瑟夫选中,成为这个古老帝国的年轻皇后。1898年,茜茜到日内瓦旅游。9月10日中午,当她带着侍者向码头走去准备登船的时候,一名叫做卢切尼的人猛然拔出一把又细又长的锥子,对着她的胸部戳去。茜茜受伤倒地,但她很快从地上爬起来,自己走到船上。可是,刚一上船,她就倒了下去。身边的侍者连忙解开她的衣襟,发现胸口上有一个很小的血点。船长命令船掉头回岸,但是茜茜在回到旅馆不久就不治身亡。后来经调查得知,卢切尼是一个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行刺的目的一是为出名,二是出于无政府主义者对王室的仇恨,三是源于意大利人对奥匈帝国的传统的敌对情绪。[27]其他由无政府主义者制造的恐怖袭击事件还有:俄罗斯的恐怖组织“民意党”在1881年3月13日暗杀了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1906年无政府主义者莫拉尔企图用炸弹炸死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与王后,尽管二人幸运逃脱,但该爆炸案还是造成22人死亡,70多人受伤。

(二)反殖民型恐怖主义浪潮

第二次恐怖主义浪潮以反殖民主义为标志,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目标是驱逐外国或外民族占领者,实现本民族和本国家的独立。恐怖主义在爱尔兰、以色列、塞浦路斯和阿尔及利亚等新国家的建立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最著名的事件是1934年克罗地亚民族分离主义组织“乌斯塔沙”暗杀了在法国马赛进行国事访问的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一世。这一案件还间接促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国际性反恐合作。该事件的犯罪嫌疑人逃往意大利后,法国要求根据1870年条约引渡嫌疑犯,但该条约包含政治犯不引渡的条款。意大利都灵上诉法院认为弑君及相关罪行是出于政治动机属于政治犯,因而拒绝引渡。以此事件为契机,国际社会开始反恐合作,1934年12月,国际联盟理事会通过决议的方式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应对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该公约草案先后经1935年、1936年和1937年三次修改。在1937年最后一次修改中,委员会将其分离为两个独立的国际公约,即《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和《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公约》。《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要求各国将恐怖主义行为界定为刑事犯罪,并鼓励各国将恐怖主义犯罪排除在政治罪不引渡的例外范围之外。最终有24个国家签署该公约,但只有印度递交了批准书,因而该公约并没有实际生效。《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公约》的成立则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而被中断进程。[28]

这一时期代表性的民族极端型恐怖主义事件还有被称为“‘一战’导火索”的“斐迪南大公遇刺事件”。自19世纪中叶以来,巴尔干地区就成为欧洲历次矛盾冲突的焦点地区,有“欧洲的火药桶”之称。奥匈帝国1908年正式宣布吞并波黑地区,其与塞尔维亚的矛盾开始激化。就在这种背景下,奥匈帝国老皇帝约瑟夫的侄子——王储斐迪南大公却选择就在塞尔维亚国耻日这一天出巡波斯尼亚,而且在波斯尼亚举行的军事演习就是以塞尔维亚作为假想敌的。1914年6月28日,在观看完军事演习后,斐迪南大公偕同妻子,坐在敞篷车上,在总督和市长的陪同下前往市政厅。当车队行到闹市中心时,埋伏路旁的波斯尼亚青年查卜林诺维奇冲上前去,向斐迪南大公的汽车投掷了一枚炸弹,但没有命中,只是伤了一名随从军官。斐迪南大公故作镇静,命令车队继续前进,在参加完市政厅的仪式乘车返回,车队行使到一个街道的拐弯处时,车速突然慢下来,隐藏在路旁的19岁的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波,趁机疾步上前,用手枪对准斐迪南大公夫妇连发两枪,打死了王储夫妇。普林西波是“青年波斯尼亚”组织的成员,行刺后,普林西波被捕入狱,日后死于狱中。[29]

(三)近代恐怖主义基本特征

近代恐怖主义的主要特征如下:首先,恐怖行为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古代恐怖主义是典型的国内恐怖主义,近代以来恐怖主义的发展则不断突破“民族—国家”的界限,国际性的特征日益显著。这一特征的出现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下的船舶、汽车、火车交通工具的日益发达密不可分。在第一次全球化的影响作用下世界正在急剧缩小,各国家、地区之间关系日趋紧密,恐怖主义不仅能够“跨出”国门,其影响力也逐渐突破了地域束缚。例如无政府主义型恐怖主义最早发端于俄罗斯,其后席卷欧洲,甚至还跨洋过海到了美国。其次,打击对象不断扩大。限于袭击手段之落后,古代恐怖分子实施的恐怖活动的目标主要集中于君主与官吏。无政府主义恐怖分子为了宣传主张、发动群众也将打击目标设定为特定人群,即象征国家机构的个人或组织,避免滥杀无辜招致不满。但是当反殖民的民族极端型恐怖主义浪潮席卷而来时,恐怖活动的“罪恶之手”已经开始伸向无辜平民。特别是在二战后席卷全球的反殖民主义浪潮中,多个地方与国家都爆发了无差别的恐怖袭击事件,造成恶劣的影响,例如在肯尼亚和阿尔及利亚,恐怖分子的枪口不仅瞄准了英国殖民者,还包括一些本地的同情支持者,女性和儿童甚至成为暴力的牺牲品。出现这种现象与民族极端主义引发的狂热民族情绪不无关联。再次,恐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这是因为近代以来新闻媒体通讯诸如报纸、电报的出现与发展,使得恐怖分子开始有意识地运用媒体来宣传自己的主张,从此“让更多人看”成为恐怖分子实施恐怖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故而,有学者指出:“恐怖主义更适合被视为现代社会的产物,它的特点形成于民族国家的边界,它的成功来自于大众媒体的宣传,从而能够在普罗大众中形成恐怖之感。”[30]最后,近代恐怖主义是真正的恐怖主义,因为其背后首次具备了理论体系的支撑。无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罗伯斯庇尔提出的以“系统运用暴力维护共和国政权”的思想,还是无政府主义者主张“以暴力实现无政府之社会状态”,又或是“民族—国家”主导下、现代国家理念形成后的民族极端主义者主张“以恐怖主义来实现民族独立”,都是融合了体系化的政治观念与暴力恐怖逻辑的极端主义思想。也正是这种极端主义思想方能够使得恐怖主义摆脱混杂了个人情感、宗教情感、原始民族和国家情感等感性与偏激、冲动与仇恨的“泥淖”,从而脱胎换骨成为理性支配下的政治工具。人类不仅看到了恐怖主义的巨大威力,也看到了恐怖主义的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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