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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人技术的宪法规制及其功能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立法权的存在以宪法为规范基础。在克隆人技术立法的整体方向上,通过宪法价值的指引,能够为立法确立合宪性方向。在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过程中,这些基本权利之间发生了剧烈冲突。在克隆人技术领域,立法保护某些基本权利的同时会对其他基本权利构成限制。对此,宪法要求克隆人技术立法应遵循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等宪法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难以在克隆技术立法规制层面形成社会价值共识。

克隆人技术的宪法规制及其功能

(一)对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控制功能

通过宪法规制立法权的行使,是立法权统一性的基本要求。一国应有一部宪法作为行使立法权和制定法律的准绳。[60]国家立法行为必须接受宪法规范的限制与约束。国家立法权的存在以宪法为规范基础。克隆人技术立法作为国家立法权的具体行使,需要接受宪法价值的指引和拘束。在克隆人技术立法的方向、程序和内容方面应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

在克隆人技术立法的整体方向上,通过宪法价值的指引,能够为立法确立合宪性方向。生殖性克隆对于宪法上的生命权和人的尊严价值构成重大冲击,其合法性基础比较脆弱。在生殖性克隆的立法方向方面,基于对生命和人的尊严价值的考虑,支持禁止克隆人的主张具有压倒性优势,但也存在诸多不同主张,尤其是在基于个体主义建构的自由宪政秩序中,自由权的主张对禁止生殖性克隆的立法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治疗性克隆的立法方向上,出现了重大分歧。支持的一方认为从保障胚胎生命的角度出发,应禁止治疗性克隆;反对的一方认为应当基于公民健康和治疗的目的允许治疗性克隆。其中,反对禁止治疗性克隆的主张占有一定的优势。在具体的宪法秩序中,需要通过宪法价值的衡量为立法方向提供指引。

克隆人技术立法程序应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比如,以美国为例,宪法对克隆人技术的立法主体提出了要求,即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应通过议会立法来加以规制。通过议会行使立法权并不意味着对民主参与的否定。立法权由国家立法机关统一行使并不说明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立法。[61]立法过程的民主参与原则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过程中,需要保障民主参与,吸纳不同的意见。宪法在立法程序上对克隆人技术立法的指引能够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而确保克隆人技术立法程序的合法性与合宪性。

在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内容方面,随着克隆人技术的发展,宪法保护的价值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并且这一冲击具有根本性,其直接介入人的生命产生的过程,对人的主体地位构成重大挑战。并且,克隆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不仅涉及人的生命和尊严,还涉及科研自由、生育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过程中,这些基本权利之间发生了剧烈冲突。如何在迅猛的克隆技术发展中保障人的主体性地位并妥善协调基本权利的冲突,首先体现为国家立法者的宪法义务,立法者需要通过立法确立克隆人技术的界限,为科研人员和相关的医疗人员提供确定性的规范指引。在克隆人技术领域,立法保护某些基本权利的同时会对其他基本权利构成限制。对此,宪法要求克隆人技术立法应遵循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等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作为国家法秩序的最高规范,对克隆人技术立法予以合宪性控制,有助于确保克隆人技术立法贯彻尊重和保障生命与人的尊严的宪法义务,同时有助于合理协调冲突的宪法价值。(www.xing528.com)

(二)对社会价值的整合功能

任何立法决定背后的价值观念互相之间都存在冲突,并在相互之间构成了对对方的制约,从而形成了各种价值观的冲突。[62]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而言,不同的社会价值观的冲突尤其明显。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克隆人技术存在不同的价值观念。比如,多数宗教团体对于克隆人技术持反对态度,而科研群体对于克隆人技术往往持支持立场。即使在同一个社会群体内部的不同个体之间都存在相互冲突的价值立场。在宗教、科研、医学、伦理哲学和法学等诸多领域,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都存在不同价值观的交织。即使通过立法程序对于克隆人技术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规制,将某些群体的价值观法律化,限制了特定群体价值主张的实现,也难以形成各群体之间的价值共识。尤其在立法中处于少数地位的群体,其价值观难以转化为立法规定,也很难对由多数人决定的克隆人技术立法形成价值上的认同。这意味着难以在克隆技术立法规制层面形成社会价值共识。

宪法文本之中凝聚着社会价值共识。宪法本质上是由不同的利益主体进行妥协的产物,反映了利益主体的共同意志。[63]通过民主的立宪程序,人民的意志统一到宪法文本,为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价值的整合提供了标准。通过宪法对克隆人技术立法进行规制,有助于通过宪法价值整合不同群体之间针对克隆技术的认识,为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共识提供空间。在宪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过程中要求广泛的民主参与,不同群体之间通过价值观的相互碰撞与妥协,实现一定的价值共识。并且,宪法文本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其承载着多元价值。有关克隆人技术的不同社会价值观,都能够在宪法文本上找到一定的规范支持。这样一来,可以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和技术对不同的价值主张进行宪法上的衡量,从而确立应当优先保护的社会价值。比如,支持克隆人技术研究的价值观可以在宪法文本上的科学研究自由条款、国家保护公民健康权的条款等宪法规范上寻求其正当性,而反对克隆人技术研究的主张可以从宪法上的生命权、人的尊严等条款中寻求其宪法规范上的支持。这样一来,不同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冲突问题就会转化为基于宪法文本的基本权利冲突问题,进而可以通过宪法上解决基本权利冲突问题的相关方法得以协调和解决。因此,通过宪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过程,也是将有关克隆人技术的不同的社会价值观融合到宪法文本的价值体系之中进行整合的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宪法文本对于克隆人技术的不同社会价值观的整合过程,本身也是宪法文本与克隆人技术发展这一社会现实的互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宪法规范通过宪法解释得到进一步的体系化,能够不断强化其调整变迁中的社会现实的能力,并在与社会变迁的互动中不断推进宪法本身的发展与变迁,从而确保宪法规范面向现代科技发展的稳定性、适应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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