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整合职能:检察机关优化诉讼监督

整合职能:检察机关优化诉讼监督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侦查监督及审判监督工作目前系在捕诉环节中展开,而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则可以将对法院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也一并纳入。

整合职能:检察机关优化诉讼监督

笔者认为,职务犯罪检察部作为一个专业部门成立后,其职能不能再囿于批捕、起诉,而应当在该部门内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新职能组合方式,即由同一承办检察官负责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全套流程。

首先,捕诉监防一体化有助于实现检察专业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在我国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一套有迹可循的专业办案模式,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亦可以效仿。根据刑诉法等相关要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要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承办,检察人员需要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未检办案模式的专业化,使得未检检察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及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中去。同样,鉴于职务犯罪具有窝案串案多、高发行业集中、犯罪手段隐蔽、涉案领域广等特点,设立专业化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能够让具有专门知识的检察官更好的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还可以让检察官有更多的精力开展个案监督、类案分析、深入预防、扩大宣传面等。专业的检察官可以基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更深入研究职务犯罪涉案人的心理,延展思考问题的不同视角,以应对日趋变化的职务犯罪手段,加大打击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其次,捕诉监防一体化有助于防止腐败滋生。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侦查监督及审判监督工作目前系在捕诉环节中展开,而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则可以将对法院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也一并纳入。由于职务犯罪罪犯属于特殊人群,相较于其他罪犯在取得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的可能性更高,也更有可能滋生腐败。因此由检察官进行专项执行监督工作,有利于检察官对全案的把握,防止腐败的滋生。(www.xing528.com)

再次,捕诉监防一体化有助于预防工作深入。随着监察体制的改革,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已发生了转变。在现有检察体制下的预防职能应当立足办案,而由承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开展预防工作有几方面的优势:1.能全面掌握职务犯罪公职人员的犯罪根源、思想动态、社会背景,及案发单位存在的问题等情节;2.能连续掌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后果、带来的社会影响、引发的社会矛盾等情况;3.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更深的行业知识面。因此由专业的检察官开展预防工作,才能从更准确的角度找出问题所在,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最后,捕诉监防一体化有助于检察工作持续开展。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其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社会舆论,并带来比较多的社会问题。不论是对社会舆论的平息、社会问题的解决,还是此前提及的执行监督的落实、检察建议的反馈,都不是仅仅依托办案就能解决的,还需要在办案之后持续的跟踪、关注和落实,而这都需要一支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开展有针对性、连续性的检察工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