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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串通投标案9件46人,投标人借用资质,暗中串标,相互“陪标”,非法操控招投标市场,形成不法垄断,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涉企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涉企犯罪案件逐年增长且罪名分布相对集中。2015年至2017年,我院受理的涉企类犯罪案件分别为47件、56件和74件,呈逐年递增态势。罪名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职务侵占、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盗窃等,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最多,约占涉企犯罪案件的37.43%,经逐案梳理发现,该类案件以假冒名牌化妆品、衣服、箱包为主,假冒品牌大多为国内知名品牌。

2.合同诈骗是涉企犯罪的突出形式。近三年,我院共受理诈骗企业财物案件33件,主要涉及汽车租赁、产品购销、工程承包等领域,其中以签订租赁合同方式骗取汽车租赁公司汽车后予以转卖案件达20件,涉案金额巨大。如吴道炼等人诈骗案,几名犯罪嫌疑人经预谋,多次在我市多个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后予以出售,诈骗车辆价值共计40余万元;另有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以诈骗钱财为目的,利用合法注册企业为幌子,或假冒其他企业名义,故意发布虚假消息,签订交易合同,骗取其他企业巨额财物。

3.涉企新型经济犯罪增多。近年来,涉企经济犯罪不断增多,呈现网络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且隐蔽性大,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如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15件债券领域职务侵占案,涉案人员利用债券交易员掌握交易信息、操纵资金的职务之便,内外串通,以金融债券交易机构的名义,秘密输送非法利益,共同侵占交易员所在债券机构收益,涉案金额巨大,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债券交易市场秩序。(www.xing528.com)

4.企业内部人员侵占企业财物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近三年来,我院共受理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案23件,企业员工利用企业管理漏洞,以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物,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如石普堂、董志光等人贪污案,石普堂系徐州矿务集团庞庄煤矿供应管理科仓库保管员、董志光为该矿材料员、李军和袁耀系供应管理科司机,几人经预谋,多次共同窃取锚杆手予以出售,获取非法利益,后石普堂、董志光二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被以贪污罪起诉并判决。

5.工程领域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串通投标案9件46人,投标人借用资质,暗中串标,相互“陪标”,非法操控招投标市场,形成不法垄断,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如杨心厂等人串通投标、诈骗案,在徐州某国有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竞价赎买过程中,杨心厂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共同预谋,采取围标方式投标,先内部确定中标人,其他参与人“陪标”,利益由中标人和各“陪标人”共同分配,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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