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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村民自治:深入了解东塬村的村民自治制度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7月27日下午,我们到东塬村委会去查找东塬村的介绍资料以及有关村民自治方面的材料。这些制度里,《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两个规定与村民自治关系最为密切,可以从中了解东塬村村民自治方面的一些情况。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

参与村民自治:深入了解东塬村的村民自治制度

马永祥告诉我们,他以前参加东塬村的村民会议比较积极,有时候也作为村民代表就村里的大事小事发表过自己的意见,参与过村里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事务。但是近些年来,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他现在很少参加村民会议了。不过村委会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他来出面协调,他还是会尽力帮助解决。

2014年7月27日下午,我们到东塬村委会去查找东塬村的介绍资料以及有关村民自治方面的材料。在村委会,我们首先看到办公室走廊墙上贴着一张《东塬乡东塬村村规民约》,其内容如下:

东塬乡东塬村村规民约

为推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全体村民树立和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经全体村民协商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精神文明建设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深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广大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

2.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4.激励村民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坚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要内容的争创评比活动和“十星级文明农户”、和谐家庭、文明村民、诚信农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美化生活环境,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技能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脏乱差整治,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房屋乱盖等现象。

二、综合治理

1.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健全民事调解组织和村社治安防范网络,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

2.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4.不得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得损害他人庄稼及其他农作物。

5.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三、村风民俗

1.大力提倡社会主义文明风尚,教育引导村民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村,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3.破除陈规陋习,反对铺张浪费。

4.尊老爱幼,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5.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贴在东塬村办公室墙上的村规民约
(2014年7月27日摄)

东塬村的这个“村规民约”涉及一些村民自治方面的内容,但我们认为还是太过空泛,宣传口号太多而具体措施太少,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基本上是一个只能贴在墙上的规定罢了。

我们在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拿到了介绍东塬村基本情况的资料,还有一份村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包括《村民会议制度》、《村民民主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等共15个文件。这些制度里,《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两个规定与村民自治关系最为密切,可以从中了解东塬村村民自治方面的一些情况。

《村民会议制度》的全文为:

村民会议制度(www.xing528.com)

一、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可以有18周岁以上的半数村民参加,也可以有本村2/3以上的户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列席会议。

三、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

3.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5.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举行1次。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

五、村民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

六、村民会议的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决定一经生效,全体村民皆应共同执行。

七、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

《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的全文为:

村民民主议事制度

为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决策民主化,由广大村民自己决定依法办好自己的事情,特制本制度。

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应作为村民议事的主要内容。

二、村民议事可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小组组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方式开展,也可以通过走访、座谈、村民意见(建议)箱等形式进行,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村委会应及时予以采纳。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方可办理:

1.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筹资筹劳事宜(一事一议);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4.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民议事必须经过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已如期完成国家的管理工作和任务为前提,以符合村情和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大多数的意见决定。

此外,我们还看到东塬村委会制定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4+4发展规划(2013~2020)》以及许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材料。从形式上来看,东塬村关于村民自治方面的规定比较多,而且比较完整,这可能和当前基层正在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有关。不过,因为此次访问、调查的时间所限,我们并没有具体观察到东塬村关于村民自治的一些实际运行状况,所以并不了解这些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这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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