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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塬村的借款信用约定和纠纷解决方式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马永祥说,东塬村里村民之间相互借钱很少有人写借条,一般就是靠口头约定和个人信用,也很少找中间人来担保。东塬村人借钱时一般不写借条的习惯使得一旦双方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缺少必要的证据。此外,东塬村的人们之间借钱是禁止收取利息的。因为伊斯兰教认为收取利息,贪图钱财是不义的行为。

东塬村的借款信用约定和纠纷解决方式

2014年7月27日,我们在马永祥家访谈时,发现了一张借条,于是我们就询问马永祥这张借条的来龙去脉,以了解东塬村的人们在借钱方面要遵循的规范:

借条

今借到马队长人民币壹万元

借款人:东塬三队 马由素夫

1999年(X月)25号

据马永祥回忆说,这张借条写于1999年的上半年,具体是几月记不清了(借条上也没有写是几月)。当时的情况是东塬村三队的村民马由素夫想买些羊搞养殖业,但因为家庭条件较差,没有钱,所以只好来找马永祥借钱。马永祥和马由素夫平时在村里并没有什么太深的交往,关系普通,但他考虑再三,出于村里乡亲之间的情谊,还是借给了马由素夫10 000元。马由素夫拿到钱后就写了这张借条,并口头答应会在当年年底把这笔钱还给马永祥。可是十五年过去了,马由素夫一直也没有把这10 000元还给马永祥。

从这张简单的借条上我们可以看出马由素夫当时写得漫不经心,连最基本的还款日期都没有写,而马永祥对此也没有异议,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年底还钱就可以了。由此可见双方对这张借条都不太重视,可能当时也只是随便写了一张,仍以口头约定为主。据马永祥说,东塬村里村民之间相互借钱很少有人写借条,一般就是靠口头约定和个人信用,也很少找中间人来担保。他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这里(借钱)写借条的(人)很少。如果(债权人)去要,他(债务人)也承认,但是就说家里现在没有钱,等有钱了再还。咱们这里现在痛痛快快还钱的(人)少。(有些人)这一次借两三千(元),还起来很痛快,(过)一个月到两个月就按时还来了,(但是)再过一两个月(他)就又来借钱,上次借三千(元),这次(就)借五千(元),(然后)再就不还了。(东塬村这边)民间借贷信用整体(情况)不太好。(有些人认为)借去了(的钱)就成了他的钱,(我)要去么(他也)不给。(如果我向法院)起诉去了,(这样)为了三五千元就把人(对方)惹完(彻底)了。现在是好人受气,歹人高贵么!(不过)怎么说我也比他好一点。近几年来找我借钱的也有,(但是都)没写过借条。2010年的时候,东塬村一队的马哈比布,他(因为)借信用社的20多万元不还,信用社给(把)他起诉了。(因为)他没有偿还能力,(所以)后来就被拘留了。当时他70多岁的老母亲到我家里来哭哭啼啼(请我帮忙)。我去了(看守所)以后,当时(先)押了两万元,(我对马哈比布说)先把你保出去,出去以后你先去借钱,想办法把(信用社的)钱还了。我(把他)担保出来了(以后),人家(却)一推再推不还钱,钱到现在还没有还。

马永祥说到这里时,他的妻子马海者在一旁插话说:

他们(向马永祥借钱的人)都不写借条。一般(借钱的理由)就是娶媳妇、嫁姑娘、家里(人)有病、买个牛买个羊。我是不太想借(给他们)。(现在借钱的)十个人(里)有三个人(能)还来,其他的就再不还了。(我们如果)一问是就(把他们)惹下了,(他们说)你们还差那些钱么?(这事)一说就让人生气[1]

马永祥随后接着说:(www.xing528.com)

(写)借条也是闲(没有用)的。借条就(算)是证据,(但向法院)起诉以后也不行么(会惹人),(与其)起诉不如借给(他)么。(我借出去)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情况)比较多,10 000(元),20 000(元)的有三四户人。(我)现在(和那些不还钱的人)不是朋友,成仇人了。(现在)东塬(村)其他人之间(的)借贷(也)很少,大家都不愿意借么,整体情况不太好。[2]

从马永祥夫妻俩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们两个人为别人借钱不还的事情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东塬村人借钱时一般不写借条的习惯使得一旦双方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缺少必要的证据。同时债权人也往往碍于情面,不愿意因为几千元去法院起诉而得罪村里的人,所以才会有写借条也没有用的这种说法。当然,我们认为马永祥和东塬村里的人之间因为借钱而产生的问题只是他一家的特殊情况,并不能代表东塬村乃至东乡地区的整体借贷信用的情况。不过通过他的讲述,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发现当地借钱的一些规范,例如借钱时一般不写借条;很少请人担保;以口头约定和个人信用为主等等。

后来,我们在2014年7月29日访谈马永祥有关伊斯兰教的“口唤”观念是如何影响东乡人的日常行为规范时,他也谈到了“口唤”在债权债务方面的规定:

比如差(欠)着别人账的事情,(如果)你(债务人)真正偿还(债务的)能力没有,那你(债权人)“口唤”不给(债务人)做啥呢(有什么用)?咱们这个(伊斯兰教法)专门给“口唤”上也有一条(规定),比如说是你差了我的账,(可)你一直不还,(到)最后你去世了,我也去世了。这样以后,无常以后你(债务人)没给人还钱(是)要(遭受)火狱的罪(惩罚)哩,而我(债权人是有权)要看你是怎么被火狱烤(受刑)的。这说明了(欠别人钱不还是)不好(的事情)么。所以,咱们穆斯林(之间)没有多大的事(情),不到一百一上(俗语,意指不到迫不得已),你(债权人)给人家(债务人)的“口唤”要给呢。(如果)“口唤”不给的话给(对)你个人(影响)上也不好。穆斯林(之间)互相要尊重呢,互相要爱护呢。穆斯林弟兄一家人么。(对欠钱的人)你打不行,骂了也白骂,人家(不仅)不还钱,你还干罪(犯了宗教的教规)么,没必要(这样做)么,(互相之间如果)见了(面)头一低(走过去)就算了。[3]

马永祥这段从伊斯兰教法的角度来看待债权、债务人之间关系的说法比较耐人寻味。尽管宗教上有“欠别人钱不还,死后会遭受火刑”的说法存在,但从宽容的角度,从同是穆斯林的角度看,马永祥认为还是要给那些人“口唤”,免去他们的债务,不能打,不能骂,以保持自己的宗教修养。

此外,东塬村的人们之间借钱是禁止收取利息的。因为伊斯兰教认为收取利息,贪图钱财是不义的行为。《古兰经》中说道:“吃利息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来。这是因为他们说:‘买卖恰像利息。’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2:276)因此,伊斯兰教提倡一种“善贷”的观念。所谓“善贷”就是指贷款人应当把自己的钱借给那些生活贫困或者有正当需求的人,而不能收取任何利息。借款人则要利用他所借到的钱从事正当的贸易或生产活动,这样不仅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也不用担心要偿还高额的利息,相应的,他会对借给他钱的人充满感激。同时,伊斯兰教要求那些得到“善贷”的人们也要努力工作,不能因为得到了“善贷”而养成靠别人施舍来过日子的习惯。因此,穆斯林认为这种“善贷”体现了穆斯林之间团结互助,有如兄弟一般的感情。千百年来,穆斯林们一直奉行着这种“善贷”不收取利息的规定,东塬村的人们也不例外。东塬村人一般只是在还钱的时候会带些礼品向对方表示感谢。在他们看来,一个穆斯林,如果给别人借钱时收取了利息,这不仅违反了教规,而且也会被其他人所看不起。

【注释】

[1]马海者访谈录,2014年7月27日。

[2]马永祥访谈录,2014年7月27日。

[3]马永祥访谈录,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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