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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管理的要求及标准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散装食品管理的要求及标准

(一)散装食品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食品经营者储存散装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①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②成分或者配料表;③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④保质期;⑤产品标准代号;⑥储存条件;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⑧生产许可证编号;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www.xing528.com)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不同于药品的一类特殊的食品,是指用于调节机体功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降低疾病发生的概率,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正常食用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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