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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胜术与择日术的关系以及在古代的应用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艳萍则更进一步说明,“《厌书》选择制日厌,和汉代的择日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应当就是择日术的一种”[57]。秦汉之际,厌胜之术甚为流行,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篇就记录了多种以厌胜术来压服鬼怪的方法。《汉书·匈奴传》:“元寿二年,单于来朝,上以太岁厌胜所在,舍之上林苑蒲陶宫。”从《汉书·艺文志》对古代数术典籍的划分来看,此类材料当归入“杂占”类。

厌胜术与择日术的关系以及在古代的应用

书:家长以制日踈,名名为“天牧”,鬼之精即灭亡,有敢苛者,反受其央。以除为之T49:3

吴荣曾最早指出此条简文“是一道厌劾(鬼)魔的文书[56]。刘昭瑞推测“该简抄自当时流行的方术书,故题为‘厌书’”。宋艳萍则更进一步说明,“《厌书》选择制日厌,和汉代的择日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应当就是择日术的一种”[57]。我们同意以上看法。

秦汉之际,厌胜之术甚为流行,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篇就记录了多种以厌胜术来压服鬼怪的方法。《汉书·匈奴传》:“元寿二年,单于来朝,上以太岁厌胜所在,舍之上林苑蒲陶宫。”《汉书·王莽传》:“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欲以厌胜众兵。”则是以厌胜术来压服敌人。从《汉书·艺文志》对古代数术典籍的划分来看,此类材料当归入“杂占”类。[58]

吴荣曾、刘昭瑞、宋艳萍曾分别对此条简文进行断句标点,并结合己意对其内容作了精彩的解读,已大致理清文意。吴荣曾标点作:

书,家长以制日疏名。名为天牧鬼之精,即灭亡。有敢苛者,反受其央。以除为之。

刘昭瑞标点作:

书:家长以制日踈(疏)名,名为天牧,鬼之精,即灭亡。有敢苛者,反受其央。以除为之。

宋艳萍标点作:

《厌书》:家长以制日踈名,名为天牧,鬼之精。即灭亡,有敢苛者反受其央,以除为之。

我们的标点与以上三说有一定差异,主要在于对简文中“踈”“名”及“精”三个关键字的不同理解。以下略作陈述:

“踈”字,吴荣曾直接写为“疏”,训为“抄录”,刘昭瑞因之。宋艳萍也称:“踈通疏。疏,《康熙字典》解释为‘记注也’。这里的踈应为记录、书写之意。”二者大体相同。今按:踈,俗“疏”字。“疏”作“抄录”“书写”之义解时,特别强调其“分条”的特点,[59]放在此简语境中,似乎不太合适。我们认为,此处“踈(疏)”的含义当为“除”。《广韵·鱼韵》:“疏,除也。”《文选·孙绰〈游天台山赋〉》:“过灵溪而一濯,疏烦想于心胸。”李善注引贾逵国语》注曰:“疏,除也。”皆是其证。简文“踈”即驱除鬼魅之意。此句谓:驱除鬼魅之活动,须由一家之主来主持,在“制日”施行。

第一个“名”字,三人皆上读,作“名称”(名词)解。我们认为这个“名”当下读,作“呼”或“呼其名”(动词)解。《礼记·曲礼下》:“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孔颖达疏:“言诸侯虽贵,不得呼其名也。”《战国策·魏策三》:“宋人有学者,三年反而名其母。”亦是此意。周家台秦简《先农》篇简350:“即名富者名”,句式与此处相同,其中第一个“名”当作动词解,全句含义应是:“呼唤富者的名字。”(www.xing528.com)

吴荣曾指出,用呼唤鬼怪的名称来厌劾鬼怪,是秦汉魏晋时代的普遍做法,并引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白泽图》及《抱朴子·登涉》等为证,甚确。《梦》篇已见本书第二章第三节引述,《太平御览·妖异部二》引《白泽图》云:

故池之精名“意状”,如豚,以其名呼之即去。

夜间堂下有小儿被发走,忽恶之,名曰“沟”,以其名呼之,即无咎。

《抱朴子·登涉》云:

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走向后,喜来犯人。人入山,若夜闻人音声大语,其名曰“跂”,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一名“热内”,亦可兼呼之。《抱朴子·登涉》及《太平御览·妖异部二》中类似精怪甚多,但只要人“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也”,或“以其名呼之,则逃去”。是可见简文“名名为‘天牧’”当理解为:呼唤鬼的名字“天牧”。

“精”字,吴荣曾认为这个鬼的名字就叫“天牧鬼之精”,“精”为鬼名的一部分。刘昭瑞云:“《论衡》卷22《订鬼篇》引时人言:‘鬼,老物精也’,即简文中的‘鬼之精’之义。”宋艳萍云:“精,《集韵》解释为‘强也。’鬼之精意为鬼之中的强者,应为厉鬼无疑。”我们认为,此处“精”可作“气”或“精气”解,“鬼之精”即鬼的精气。一般而言,古人迷信鬼乃死人之精。《论衡·案书》云:“今墨家谓鬼审【死】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尸,此于其神厚而于其体薄也。”《论衡·讥日》又云:“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即是其说。但在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篇中,亦可见鬼又有精气者。如:

(野)兽若六畜逢人而言,是票(飘)风之甲52背壹气,(击)以桃丈(杖),绎(释)(履)而投之,则已矣。甲53背壹

人之六畜毋(无)故而皆死,欦鬼之气入焉。乃甲56背壹疾()瓦以还□□□□□已矣。甲57背壹其中“票(飘)风之气”“欦鬼之气”与此简“鬼之精”略同,皆可伤害人畜,但若加以禳解,则可除之。大约古人认为万物皆有精,鬼亦有之。准此,则简文“鬼之精即灭亡”可连读。

简文中的“制日”,吴荣曾引《太上灵宝五符序》卷下云:“制日,干支上克下之日,戊子、己亥是也。”其说甚确。简文中的“苛”,可作“扰乱”解。《国语·晋语一》:“皋落狄之朝夕苛我边鄙,使无日以牧田野。”韦昭注:“苛,扰也。”简文中的“央”,与“殃”通,意为“祸害”。简尾“以除为之”下有缺文,含义难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此枚简所述大意是:若有鬼为害,可由一家之主在戊子、己亥等“制日”驱除之。此日,只要家主呼喊这种鬼的名字“天牧”,其精气就消亡了。若有人敢于扰乱这一驱鬼活动,反而会受到这种鬼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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